許常德(著名詞作者、情感專欄作家,現居臺北)
賈靜雯的老公孫志浩幾乎已成臺灣地區女性的公敵,能獲得此殊榮的原因是他做了全天下男人不敢做的事———比如會主動跟媒體報料,說賈靜雯赴美跟他談判時還跟他發生關系,言下之意就是他拿發生關系這件事來指控賈靜雯是個好色又很假的復雜女性。臺灣地區女性之所以唾棄他的地方是,這男人怎會沒品到拿這種事來攻擊他人,一個人要不是走頭無路沒招了,誰會讓自己脫了褲子趴糞抗爭?
每次看到孫志浩看似大人樣地走進法院時,他那對永遠支撐寶貝兒的父母總是一副我家的兒怎有錯地跟在后頭,一個看似沒斷奶的形象是普遍民眾對孫志浩的看法。
一審的判決讓一心想獨占女兒的賈靜雯感到心碎,她最害怕的應該是孩子落到孫志浩媽媽的手里,那種教育觀可能比洪水猛獸來襲還恐怖。陶子會出來替賈靜雯說話不是沒有原因,在賈和陶的母親角色里,怕的絕對不是戲約損失了多少、也非帶孩子會不會影響她再嫁人,而是老給人說話不公道感覺又寵膩自己兒子的婆婆。因為沒人會相信孫志浩會親自帶孩子,但最可怕就是婆婆來帶,那種可怕的過時身教和言教才是賈死都要爭回孩子的原因。一個不斷有八卦辣妹上身的老公,一對不會自我檢討的公婆,輿論雖一面倒支持著賈靜雯,但最后究竟怎么判決還不得而知。
事到如今,賈靜雯不完全無錯,她和孫志浩都太用力爭自己想爭的東西,而忽略孩子的感受。真要有把握,就不該那么強勢,賈要的是成功獲得女兒,而非激怒孫家。在沒有百分百把握的情況下,賈應該要以雙方共同撫養為主軸來努力,丈夫再怎么瞎也都是自己選的,你不能先為此負責,就無權有獨占女兒的妄想,畢竟結局不是委屈越多越能得勝。
在法律面前講的是證據和討好法官的策略,當女兒在庭上被殘忍地問及:你比較想跟爸爸住還是媽媽住?女兒答的是爸爸,但事后聽說女兒很對不起媽媽,她那時才和爸爸過了一個美好的假期,她心里的話是想跟媽媽住300天!
讓孩子陷在兩難的分裂里,這一對父母其實已都不勝任。不斷在媒體上攻擊對方這算是什么品格?如果孩子注定要共同撫養,就算最后仍判決給孫志浩,女兒有在美的就學計劃,賈若有心都可一年用三個月赴美陪讀啊。孫也該體諒母女分離的痛苦,雖然說起來都像天方夜譚,但這出戲最精采處還未來臨。因為越到最終的判決越有峰回路轉的變量,兩人都不想輸,于是奇招爛招都會出手,下跪低頭暗地求和都會上演,也許還會出現讓雙方更難堪的爆料,也許判決后的二十年才是另一場戰爭的開始,最后的答案……我相信……一定是……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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