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與汪小菲認識20多天即閃電訂婚,連日來兩人不斷在微博上高調曬恩愛,且被拍到機場十指相扣、甜蜜同居等戲碼,但關于兩人的這段“閃閃愛”,卻還存在著不少疑團。昨日,有網友又爆料,稱汪小菲此前曾有妻女,于3年前離婚,由于自己“無財負債”,連分手費都給不起。此外,大S還被指早在7月份就已當上“小三”苦追汪小菲,而由于“菲媽”對大S態度前后不一,大S是否已得準婆婆心也是個問號。
疑點1
汪小菲是離異家暴男?
大S和汪小菲在微博和機場的高調恩愛似乎還未能夠完全詮釋這樁太“閃”的戀情,昨日在最先爆出兩人訂婚消息的某知名論壇上,網友“魚戲蓮葉上”繼續抖猛料,稱汪小菲其實是“離異有女無財負債家暴男”,并提醒大S“小心步李湘和賈靜雯的后塵”。
據該帖描述,汪小菲曾和一個酒吧妹結過婚。“他3年前就和前妻關某離婚了,當時他女兒汪某月才剛滿1歲。離婚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據男方稱女方以懷孕強迫其結婚,雙方并無任何感情,而且女方無正當職業(在酒吧里混而認識的‘女招待’),婚后惡習多多,對長輩非常不孝順,脾氣性格都很差。女方則控訴男方家暴以及不管家庭,在外面鬼混,聯合公婆欺負她,只因為她生了個‘賠錢貨’。”
該網友稱這起離婚官司就發生在自己曾工作過的法院,當時汪小菲稱自己和關某雖然領了結婚證但沒辦喜酒,所以他們家根本不承認關某是其家族媳婦。而且當時領證也是被女方懷孕所要挾,所以認為自己和關某沒什么關系,請求法院判決作廢兩人法律上的婚姻關系。此外,汪小菲自稱沒有財產,他的生活費都是他母親給的,而且名義下雖有產業但基本處于虧損負債狀態,其個人資產基本為零,所以無夫妻共同財產。法院調查后,證實他所說基本屬實,其個人確實無資產,平時所用所花都是母親給的生活費,所以其前妻關某未能分割其財產。最后法院判決女兒歸女方撫養,汪小菲負擔女兒每月生活費1000元直到其18歲為止。當時汪小菲的前妻關某聽到判決后在法院哭得死去活來,一口一個騙子地罵汪小菲。
該帖像一顆威力不小的“炸彈”瞬間就炸開了,不少網友認為“S汪戀”前景堪憂,紛紛提醒“大S要小心”:這種連前妻的分手費都不給、女兒也不養的男人,當心以后他倒過來要求分你財產!網友“小冰某C”則發出感慨:“原來小菲哥也是二手的,怪不得愿意配合大S閃婚,不然哪個富二代肯那么早收手?”昨天大S繼續在微博“曬恩愛”,如果看到網友如此不看好他們的閃婚,不知大S還是否能“偷笑”呢?
參與互動(0) | 【編輯:張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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