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導演陳苗宣布影片《十三歲女孩》退出第14屆大學生電影節競賽單元,她稱是為了抗議大學生電影節放映涉嫌侵害她導演署名權的影片《米尼》。
日前,第14屆大學生電影節參賽影片《米尼》因導演的署名之爭引起關注。陳苗介紹,2003年初,她在支付了2萬元定金后,從王安憶手中購買了《米尼》的電影改編權。她負責聯系了編劇和主演李心潔,并于2004年與西影集團簽署了合作意向書。但影片開機后不久,制片人王大為將導演金琛以“執行導演”身份派到劇組,逐步接手了她的工作,并拒絕她參與影片的后期制作。在大學生電影節出現的《米尼》海報中,陳苗發現導演一欄署了金琛的名字,她認為制片方侵犯了她的署名權,“該片拍攝時,我一直在拍攝現場參與導演工作,海報中的電影畫面就是我拍的。”
陳苗說:“電影節設置了‘尊重知識產權,遠離盜版’公益短片競賽項目,十分諷刺的是電影節并沒有保護我應有的權益。”陳苗希望電影節為她討回公道,停止放映涉嫌侵害她導演署名權的《米尼》,但電影節對此沒做任何回應。所以她宣布她執導的《十三歲女孩》放棄角逐電影節競賽單元,她稱目前正在整理資料,將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此,《米尼》制片人王大為回應稱,在看到第一批樣片后,發現陳苗對劇本的理解和技術都有問題,所以決定由金琛接替她的工作,“陳苗與劇組的合作并沒有簽訂合同,有一項行規是:在無法協商解決制片人和導演分歧的情況下,制片人有權更換導演。只是陳苗不接受這項約定俗成的條款而已。”大學生電影節組委會聽說陳苗退賽的消息后稱,他們會按常規邀請入圍電影的片方參加閉幕式,但不會強求對方參加。(記者:易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