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充金庸開博,連載所謂封筆后的新作《昆侖奴》,急得金大俠跳將出來發表聲明,一要打假,二要打官司。
可是我們看到,很多人站在了“李鬼”這一邊,勸金大俠息怒,說這只是一個態度問題,而且你一急,還凈讓人得利。還有論者拿金庸的大師名號說事,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對金庸的人品指點江山,說他如何的心胸狹窄,睚眥必報等等。我真是搞不明白,難道一個人成了大師就不能像常人一樣維權了嗎?你這不是硬要把大師搞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嗎?一面討厭大師裝神弄鬼,一面又起勁地把大師往神壇上推,這矛盾的行為從何而來?如果不想造神,就要承認大師也有常人的七情六欲,也會斤斤計較,也會和常人一般見識。退一步講,金庸站出來澄清事實,告訴讀者哪些是我寫的,哪些不是我寫的,也算是對讀者負責的態度。
我們大約還記得兩年前李敖長女李文在北京掀起的“李文現象”。僅僅因為給那些隨便辱罵他人者一個警告,李文就接連打了三場官司,官司雖然贏了,卻花費很多時間和金錢,可是在李文看來,這是完全值得的,而且也得到很多人的贊同。李文的行為,用她父親李敖的話說是:“有原則的投訴(即維權,筆者注)體現一個人的尊嚴”。那些動不動就操“算了算了”、“何必何必”、“大人不計小人” 、“不和他一般見識”之類話語的人,看似寬宏大量,其實是做人處事毫無原則甚至是非感,喜歡和稀泥。大概是委曲求全、稀里糊涂地過生活過習慣了,要別人也跟著這般活著。
不過,要是有人造假造到這些人的頭上,估計他們會另外換一副面孔,說出一千個將官司打到底的理由。可見某些滿嘴道德人品的人,其實是希望別人去做道德家,而他們去偽道德家,唯有偽道德家才能通吃——把道德口號喊得山響,賺了道德衛士的名頭,在實際行動中卻隨時準備好為利益解開道德的褲腰帶,國民的劣根性在這種人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維權歸維權,人品歸人品,前者是法律問題,后者是道德問題。金庸先生打假、打官司并不影響他的人品,金庸先生不打官司也不意味著他多么崇高偉大,對造假者的道德同情不能代替其法律責任。依經驗看,金庸先生的聲明也會變成大炮打蚊子,可能會虎頭開道,蛇尾收場的,甚至給造假者以“托市”之機。但是我覺得金庸“大人要計小人”,還是給我們上了一堂課:現在就需要金庸先生這樣的人,準確地說,就需要具備這種現代人格的公民,對事認真,權利意識了然于心,并時刻在具體行動上體現一個人的尊嚴。(廖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