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文化部網站消息,文化部近日發布《關于開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
通知說,卡拉OK是深受我國廣大人民群眾喜愛的文化娛樂方式。然而近年來,一些卡拉OK場所使用含有我國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節目的問題比較突出;境外一些機構未經文化部內容審查和進口批準,擅自將其節目引入我國卡拉OK場所,有的經營場所直接將節目庫通過互聯網與境外連接,對我國文化主權及文化安全構成威脅;同時,唱片業、著作權人和卡拉OK經營者之間關于節目版權使用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相關訴訟此起彼伏,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和卡拉OK行業健康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通知稱,開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有利于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加強對卡拉OK場所的內容監管,保護我國文化安全,維護我國文化主權,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促進卡拉OK場所的信息化技術改造,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文化娛樂服務;同時也有利于提高我國卡拉OK場所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推動我國民族原創音樂的繁榮發展。
據悉,該系統可通過信息網絡技術搭建公共管理平臺,使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能夠對卡拉OK場所經營業務實行實時監管,實現對卡拉OK場所內容的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遠程監控,向其發送通知、公告或警示,并可在線查詢卡拉OK場所的基本信息和節目點播情況。
通知要求,系統建設工作在全國卡拉OK場所展開。凡具備系統接入條件的卡拉OK場所,應當完成系統接入和卡拉OK節目整理審核工作。暫不具備接入條件的卡拉OK場所,應當安裝“未接入系統場所內容監管子系統”。
根據該通知附件《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工作方案》所羅列的實施步驟,“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 將在2008年內全面啟動系統示范場所建設,200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統建設工作,2010年全面投入使用。
文化部要求,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凡申請新設立或更新服務器等設施設備的卡拉OK場所,應一律進行系統的安裝。卡拉OK場所及其他單位可以免費接入和使用該系統。
文化部關于開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
文市發〔2008〕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
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是文化行政部門采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和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項系統工程,是推進文化市場管理信息化的重要舉措,已列入《文化部文化建設“十一五”規劃》和《2008-2010年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實施方案》。為全面開展系統建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系統建設的目的和意義
卡拉OK是深受我國廣大人民群眾喜愛的文化娛樂方式。然而近年來,一些卡拉OK場所使用含有我國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節目的問題比較突出;境外一些機構未經文化部內容審查和進口批準,擅自將其節目引入我國卡拉OK場所,有的經營場所直接將節目庫通過互聯網與境外連接,對我國文化主權及文化安全構成威脅;同時,唱片業、著作權人和卡拉OK經營者之間關于節目版權使用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相關訴訟此起彼伏,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和卡拉OK行業健康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開展系統的建設,有利于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加強對卡拉OK場所的內容監管,保護我國文化安全,維護我國文化主權,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促進卡拉OK場所的信息化技術改造,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文化娛樂服務;同時也有利于提高我國卡拉OK場所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推動我國民族原創音樂的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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