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音集協版權費京城9家KTV被判賠 最高賠10萬
2008年12月20日 01:57 來源:新京報
發表評論
2007年4月13日,繼陜西、山東、云南等省相繼啟動卡拉OK版權交費后,北京當日也迎來KTV版權保護的破冰之旅。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正式對外宣布啟動首都KTV版權交費工作,英輝煌(北京)國際娛樂俱樂部等10個單位作為代表與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簽署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協議。據中國音像協會北京聯絡站負責人介紹,首都KTV版權交費工作已全面展開,按照《中國音像協會關于收取卡拉OK行業版權使用費的公告》規定,收費計算時間從2007年1月1日起,收費標準將依據國家版權局發布的2006年1號公告確定的12元/包房/天,同時參考北京市人均消費指數、人均可支配消費指數及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指數等統計數據,對收費標準進行適當調整。4月1日前北京簽約交納全年費用的KTV業主,可享受8元/包房/天的優惠。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
|
昨日,9家京城KTV被法院一審判決停止侵權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最高判賠金額達10萬元。
今年10月17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向北京市一中院等7個法院起訴北京的100家拒付版權費的KTV。昨日,這場大規模訴訟作出首批判決。
東城敗訴KTV被判刪歌
本次判決涉及東城、朝陽兩個區的9家KTV。
東城法院審理認為,東方金柜等KTV,未經權利人許可,向消費者提供以點播形式使用涉案音樂電視作品的商業性服務,侵犯了原告管理的涉案音樂電視作品的放映權。
據此,法院判令東方金柜娛樂有限公司等4家KTV賠償經濟損失5萬至6萬元不等,同時刪除其所經營的卡拉OK廳點唱系統中收錄的音樂電視作品。
其中一家KTV表示將上訴。
三成被訴KTV達成和解
音集協負責人介紹,音集協獲得權利人授權管理的音樂電視作品已達幾萬首,涵蓋卡拉OK經營場經常使用作品的90%以上。此次維權行動之所以只選用曲庫幾萬首作品中的50首進行維權,就是因為音集協始終只把訴訟當作推動收費工作的手段而非目的。
目前,已有三成被訴KTV與音集協達成了繳費協議,部分區的娛樂行業協會也正在與音集協洽談,希望實現整體授權。其中,西城區娛樂行業協會已與音集協達成協議。北京地區已經支付版權費的KTV達兩百多家。
一些被起訴的KTV認為,并不存在侵權惡意,同時認為繳費金額和收費方式不合理。
音集協表示,對于個別缺乏版權意識,還在繼續觀望、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付費的KTV經營者,音集協將繼續采取民事訴訟、行政投訴乃至刑事訴訟等法律手段維權。(記者王薈 朱燕)
【編輯:宋方燦】
相 關 報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