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家屬狀告宋祖德誹謗侵犯名譽權一案,已被上海靜安區法院受理,原告在起訴書上陳述了被告宋祖德侵權的證據。開庭后這些內容已在各家媒體披露。按司法程序,被告對原告的起訴如有證明自己并沒有誹謗的材料,應該在法庭上進行申辯,這是司法審理中一個基本原則。
據媒體報道說:宋祖德表示歡迎起訴,并稱自己已等著急了,“官司結果肯定能證明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實的,我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一切”。對于劉信達曾在博客上公開有手機視頻來證明此事是真,宋祖德也給了回應,“我們的證據早就在某省的公證處做過公證,保存得非常完整,在法庭上我會出具這些證據,現在還不是公開的時候。我等待著對簿公堂的這一天”。
私人博客不是對名人誹謗的場所,在一個法制社會中,我們絕對不能允許文革期間“四大”惡習的沉渣泛起,任其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和精神傷害。如果對宋祖德這樣的惡行任其發展,這是社會的倒退,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強化法律意識。
宋祖德和劉信達這對兄弟在娛樂圈以揭露明星隱私而聞名,對此,明星們也是無可奈何,不想與之糾纏,忍氣吞聲的結果,不僅助長了這股歪風邪氣的蔓延,更使宋家兄弟肆無忌憚。不予理睬的后果,就是假作真時真亦假,最后受傷害的還是明星自己。現在,發達的網絡媒體具備極其強大的傳播力,宋祖德的爆料博客更是成為娛樂媒體的信息渠道,據謝晉家屬的起訴書陳述:經查,在輸入“謝晉”和“宋祖德”兩個關鍵詞后,百度搜索顯示相關網頁354萬個,搜狐搜索顯示738萬個。造成了惡劣的負面影響。
無獨有偶,在法庭受理謝晉家屬狀告宋祖德兄弟誹謗謝晉一案審理期間,又冒出一則讓讀者震驚的消息,稱“張藝謀告宋祖德兄弟劉信達誹謗名譽”一案于1月13日在上海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由于證據不足,被當庭駁回。后證實這是假新聞。該文作者氣憤地說:“我被劉信達忽悠了。劉信達太惡劣了,這不是拿官司惡意炒作嘛。”
把法律當兒戲的人,我們還有什么理由相信他們哪句話是真話還是假話?面對司法部門的介入,希望宋祖德兄弟在法庭上出示所謂自己掌握的證據。進入司法程序,積極的態度是配合法院調查,而不是散布蠱惑人心的言論,宋祖德要三思而行。
吳為忠(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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