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娛樂資訊極其發達的年代,在滿足人們娛樂需求的同時,娛樂新聞魚龍混雜,良莠不齊,使人們如霧里看花,難辨真假。虛假報道,雖然能獲得眼球效應,但這種以犧牲明星聲譽為代價的娛樂報道,受傷害的不僅僅是明星,更是對娛樂媒體公信度的一種褻瀆。
據報道,近日,在媒體上又傳出導演楊亞洲和倪萍幾年前已經結婚的消息。倪萍曾是央視“一姐”,更是春晚的標志性人物。可以說,倪萍在事業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無數觀眾心目中留下了美好的回憶。正因為如此,人們也更多地關注她的情感生活。然而,倪萍并不希望人們過多地關注她的情感世界。她希望大家多關注自己的影視作品,多關注自己的事業。所以,面對種種傳聞,倪萍并不予以回應。
面對娛記的這種興奮點的轉移,早已習慣了這種采訪的明星只好是“顧左右而言他”。對于倪萍和楊亞洲的結婚傳聞,有人說是為新劇《沒有語言的生活》炒作,有人說倪萍對感情不忠,對家庭不負責任。忍耐是有限度的,面對這樣的報道,倪萍終于“開罵”了!最近,倪萍接受采訪時激動地說:“之前有的媒體發過有關我感情或者家庭生活的文章,很多都是假的,手里有一支筆,就能把良心給狗吃了嗎?藝人和普通人都是平等的,不能這樣傷害人。”
面對倪萍的反擊,總會使人想起魯迅先生的《論“人言可畏”》這篇雜文。文中寫到:“‘人言可畏’是電影明星阮玲玉自殺后,發見于她的遺書中的話。“她頗有名,卻無力。小市民總愛聽人們的丑聞,尤其是那些熟悉的人的丑聞”;“阮玲玉正在現身銀幕,是一個大家認識的人,因此她更是給報章湊熱鬧的好材料,至少可以增加一點銷場”。“‘有聞必錄’或‘無能為力’的話,都不是向上的負責任的記者所該采用的口頭禪,因為在實際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選擇的,有作用的”。
竊以為,阮玲玉的自殺雖然發生在上個世紀30年代,但是,魯迅先生由此而引發的感慨,對于當今的娛樂圈,還是有啟示性的。演藝明星當然要潔身自好,娛樂媒體也要與人為善,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生態環境,應該是明星和媒體共同承擔的社會責任。倪萍的憤怒是一種“弱者”的反抗,值得娛記們反思的是職業道德和新聞取向是否偏離了軌道。吳為忠(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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