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見女兒,條件是什么?
據臺灣媒體報道,賈靜雯四個月沒見愛女梧桐妹,孫家被傳開出“條件”要她答應才能見女兒,讓人好奇這“條件”到底是什么,讓賈靜雯無法接受,且難以啟齒。莫非有難言之隱?連日來演藝圈也議論紛紛,歸納大概可能有以下四點:
1.賈靜雯嫁到孫家后,孫家在上海買了兩棟房子送她,一是她跟孫志浩居住的“湯臣豪園”,購入價約1680萬元臺幣(約人民幣400萬元),另又花1000萬元臺幣(約人民幣200萬元)在上海買了一處房子,讓賈靜雯患癌的媽媽可住到上海就近照顧。由于上海房價飆漲,房價已翻倍,因此“條件”有可能是要她將兩棟房子都歸還孫家,讓她人財兩失。
2.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條件”最大可能應是賈靜雯同意離婚,但要無條件讓出女兒監護權。
3.或者是賈靜雯同意離婚,讓出小孩監護權,但能保有兩棟房子,不能再要求其他贍養費。
4.這也是賈靜雯長期跟孫家的爭執點,孫家要求賈靜雯從此退出演藝圈,在家相夫教子,不再出來拋頭露面。不過,這點賈靜雯不大可能答應,因為她很孝順,還得負擔娘家在臺北信義區2500萬元臺幣(約人民幣500萬)房子的房貸,若不出來賺錢,哪有錢可支付。
傳婆家曾要求梧桐妹驗DNA
賈靜雯4年前未婚有孕,女兒梧桐妹才生下來,竟又傳出孫家要求先驗DNA才愿意完婚說法。當時雖然雙方否認此事,若此事屬實,足以看出雙方婚姻沒建立在互信基礎上。
賈靜雯女兒梧桐妹五官跟爸爸孫志浩一個樣,古靈精怪的神態非常可愛。不過外傳當初賈靜雯懷孕后待產,因為過去緋聞情史太豐富,一度傳出夫家認為孩子身份不明,必須驗明正身確認是孫家的種,才愿意正式接納完婚。除了讓賈靜雯難堪至極,也為這樁婚姻埋下一顆未爆彈,沒過門與婆家鴻溝就已難跨越。
人生如戲
婚變與MV處女秀如出一轍
是不是冥冥之中早已注定?賈靜雯6年前的MV處女作,詮釋獨力撫養女兒的單親媽媽,面對愛情跟親情,她選擇了女兒,對照現實生活,許多人直呼“太巧合”。更巧合的是,賈靜雯的新戲《儂本多情》就要開拍,劇中的角色與現實生活也是如出一轍,失婚且女兒被丈夫帶走。不過,思女心切的賈靜雯向制作人楊佩佩保證,不論發生什么事,絕不影響劇組。
賈靜雯在周華健6年前的MV《好想哭》中,秀出首部MV處女作。當時她在片中飾演的是單親媽媽,劇中男友在她生日當天提分手,直到在皮包內發現女兒留給她的卡片才破涕為笑。巧合的是,這個劇情在6年后的今天竟有如對照版,賈靜雯也有一張卡片是要寫給4個月沒見的寶貝女兒梧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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