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判刑明星”同樣不宜
同時,該負責人表示,總局對于正常明星的八卦新聞炒作也是不提倡的,“比如哪個明星又懷孕、生孩子了,記者就跑到醫院去偷拍,這也沒什么意思。”此外, 通知中還指出節目不得邀請的嘉賓或評委包括“有丑聞、劣跡和有犯罪記錄者”。新京報引用該負責人的說法稱,像劉曉慶這樣有過偷稅漏稅行為,被判過刑的明星也在“禁令”之中。
注意!“低調處理”不是封殺
廣電總局的此項通知一出,是否意味著對于“問題明星”的集體封殺?對此,該負責人表示,總局并沒有要封殺這些明星,只是嚴禁媒體炒作。
據該負責人介紹,各大電視臺也不能邀請這些明星作為嘉賓、評委出現。總局對于這些明星參加各類活動并沒有限制,但是會進行“低調處理”,不會渲染、突出“問題明星”,比如湯唯出席香港金像獎在轉播過程中,就不會有她的鏡頭,“這種一脫成名的事情也是不值得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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