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上世紀90年代初從廣州紅遍全國的男歌手,高林生和林依輪如今似乎都陷入了事業的尷尬期。高林生逐漸被大家忘記,而林依輪好像一直處于“半紅”狀態。所以,兩位老歌手各出高招積累人氣:高林生索性在自己的博客上大貼舒淇的色情圖片吸引眼球,而林依輪則與老婆強強聯手,再創佳績?可見,要想在娛樂圈摸爬滾打,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兒!
昨日,歌手高林生在自己的博客上做出一個驚人之舉,一篇《令舒淇永遠抬不起頭來的四點盡露裸照》的標題令人吃驚,在博客上進行了“18歲以下禁入”的提示之后,他把“舒淇”的3張色情裸照公布于眾,稱此舉的目的是要進行一個“博客會不會變成薄客(注:博代表高深有內涵,薄代表膚淺功利)”的社會調查。但相關法律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高林生此舉欠妥,有傳播淫穢信息的嫌疑!
高林生鄙視博客變“薄客”
高林生在自己的博客中抒發了自己做這個社會調查的動機:“如今的博客都是些垃圾貨色?真正有思想有內涵的好文章卻被無辜地拋棄在曠野中,再這樣下去,‘博客’二字恐怕免不了要改‘薄客’了!”
裸照帖訪問量已上千
曾憑一曲《牽掛你的人是我》而紅遍全國的高林生,沉寂已久,去年9月雖推出新歌但反響平平。這不禁讓人質疑高林生此舉是否有炒作嫌疑,記者昨日撥打高林生以前的手機,發現早已改號,于是向他私人郵箱中發去了采訪請求,但截至記者昨晚7時截稿時,他仍未回復。不過此時關于“舒淇”裸照的帖子的訪問量已經達到了1136次。
專家稱高林生此舉欠妥
記者昨日采訪了負責網絡監測的相關法律專家,對方表示高林生此舉欠妥,雖然他做了一些提示和圖片處理,此舉的目的也是想做社會調查,但該色情圖片仍過于清晰。我國《刑法》第364條的罪名是傳播淫穢物品罪,不管動機如何,只要傳播了淫穢信息就屬違法。此外,該圖片雖然顯示頭部確是舒淇本人,但到底是舒淇本人所拍還是電腦合成,還沒有定論,因此高林生此舉雖然出于對網絡風氣的義憤,但也有涉嫌侵犯他人隱私及名譽的嫌疑,最好的做法是馬上刪除圖片。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作者:周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