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常和陳逸飛的友誼可以追溯到十幾年前,那時一個已是著名的經濟學家,另一個則享譽世界畫壇。對藝術的濃厚興趣促成了他們的友誼。如今,張五常將故友的家人告上法庭討要舊債,讓許多人對這段往事生出疑問。本報(青年報)記者針對這一事件中的幾大疑點進行了追蹤采訪。
【疑點一】
為何簽下如此協議?
張五常和陳逸飛的友誼在圈內一度讓人羨慕。共同的喜好讓這兩個相差11歲的人一拍即合,可謂忘年之交。十幾年前,陳逸飛投資房產正缺一筆錢,就找在香港大學當教授的好朋友張五常借錢,說好以畫還債。按理說,朋友間借款頂多寫個字據,但張五常堅持要簽訂一份協議。
一個熟悉張五常的人士告訴記者,張五常是一個經濟觀念極強的人,他從來都是一碼事歸一碼事。有一個細節很能說明問題。曾有人向酷愛書法的張五常討要他的書法作品,每當此時,張教授就會問來者覺得他的書法怎么樣,如果你說好,那他又會問你值多少錢,如果你討好地說出一個高價,他會立即按這個高價賣給你。陳逸飛當然知道張五常的脾氣,因此對協議之事表示理解。
【疑點二】
陳逸飛總共借了多少錢?
在前天公布的起訴書里,張五常聲稱,陳逸飛一共向他借了兩次錢,第一次借了150萬港幣,協議用7幅油畫抵債,第二次借款之后,協議增加3幅油畫抵債。但是記者注意到,第二次借款具體金額不詳。記者昨天就此事詢問張五常律師王國強,他拒絕透露第二筆款項的總額。宋美英的律師張鯉庭則向記者表示,如果說“欠款”,那必須拿出證據,更何況對方在欠款金額方面還支支吾吾。
陳逸飛去世后,其水鄉題材的油畫市場價暴漲,一幅《晨曦中的水鄉》一年多前以671萬人民幣成交。業內人士估計,如果張五常勝訴,他得到的這批畫價值至少在千萬元以上。
【疑點三】
討債為什么拖了11年?
協議中作為抵債物的10幅油畫,有兩個交畫時間,1995年12月31日和1996年3月30日。按照協議,張五常應該早在11年前就拿到抵債的油畫。為何拖了這么久?張五常律師王國強對此的解釋是:“張先生非常欣賞陳逸飛的才能,但他知道陳逸飛很忙。而且畫畫要靠靈感,是不能逼迫的。”據說,張五常也曾托人向陳逸飛催過此事,但無下文。2005年,陳逸飛去世,陳家人爆發官司,張五常不好意思討要舊債,“直到不久前,張先生聽說陳逸飛遺產已分配完畢,他覺得再不要畫,也許就沒有了。”
【疑點四】
6幅簽名油畫今何在?
作為債主,張五常前天表示,只要10幅油畫當中的6幅簽名油畫——2001年張五常曾去陳逸飛的畫室里挑選了6幅畫,并在畫的背后簽了自己的名字。不過,這6幅畫現在均不知去向。
宋美英的律師張鯉庭告訴記者,張五常和陳逸飛簽訂所謂協議的時候,宋美英還不認識陳逸飛,所以連協議是否簽訂過都不清楚,更不要說這些畫作的下落了。“張先生如果想要這6幅畫,首先要找到這些畫。即便找到了,10年的訴訟期已過,張先生能否拿到這些畫還是個問題。”(記者 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