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一日,涉及網上藝人不雅照片的藝人陳冠希在香港召開記者會,承認曾拍攝過大部分最近流傳的私人相片,這批相片曾被人偷去并惡意上載到互聯網。他并表示,將會先盡心盡力去履行手頭上已承諾的工作,之后會退出娛樂圈。 中新社發 鄧慶樂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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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30日電 "艷照"事件男主角陳冠希10月回香港做證人,申請不公開艷照女藝人姓名!
據《聯合晚報》報道,疑為港星艷照發布源頭的電腦公司初級職員史可雋,涉不誠實取用電腦案,預計10月6日開審。將于10月回港就艷照案作供的男主角陳冠希,昨日承認案件可能涉及未曾曝光的女藝人,希望法庭準許不公開這些女藝人姓名,以免傷害她們。
據報道,有網站昨天突傳出3張“陳冠希最新艷照”,只見疑似陳冠希的男子裸上身在沙發上和沒露點的辣妹互相挑逗。但經分析后,這畫面原來是他4年前主持整人節目時,反被惡整拍下的激情片段。
據了解,這3張從影帶剪下的畫面,是陳冠希4年前主持MTV頻道整人節目《MTV非常夢想》,當時反被惡整而拍下的超激畫面,后來有網友將該片段配上陳冠希的歌《Party For Three》上網流傳。
該節目本來是要“整”前來試鏡的女生演出色誘陳冠希的場面,但攝制組后來“反整”陳冠希,找來辣妹挑逗后者,讓陳冠希招架不住。
陳冠希的經理人表示,陳冠希短期內不會返港,不過警方已經邀請他回港出庭做控方的證人,原則上他樂意回港協助警方做證人,但他正透過律師與警方商討,屆時開審可能還會牽涉到一些未曾曝光的女藝人,他不希望再傷害到其他涉案女藝人,所以希望法庭能準許不公開這些女藝人姓名。
另外,陳冠希昨日首度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香港《快周刊》之報道內容誹謗,目的是希望可以維護無辜被牽連的人,希望傳媒以后不要再胡亂報道一些不是事實的消息。
據入稟狀,陳冠希指今年3月1日出版的第498期《快周刊》一篇題為“警爆希哥過萬新相富豪女有份”的報道,包括封面標題及多頁內文,均屬誹謗,索取懲罰性賠償,并要求禁制被告再刊登類似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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