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離婚所要付出的巨大代價,會帶來明星們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名譽、錢財,統統要面臨危機。
最近,美國媒體很關注49歲的麥當娜與39歲的丈夫蓋·里奇因為7年之癢,而很有可能離婚的傳聞。有消息稱,麥當娜使用神秘“蠱術”勾引某棒球明星,介入對方的婚姻。里奇為了挽回婚姻,專門飛到紐約去與麥姐談判。這些都是花邊新聞,核心問題其實是麥當娜6億美元家產將如何分割,蓋·里奇的收入則不超過3000萬美元。麥當娜通過發言人聲稱: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離婚計劃。這句話很值得玩味,既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做出“計劃”,那也不排除將有一天,計劃不得已實施。
在西方,明星離婚幾乎都要涉及財產分割問題,有人戲稱布蘭妮的前夫凱文·菲德林結婚前和婚后都不算有錢人,他真正有實力出入上流場所,是等他離婚時從布蘭妮那里毫不客氣地取走約5000萬美元的分手費。這還不是最高的,大導演史蒂文·斯皮爾伯格,支付妻子艾米·歐文的贍養費是1億美元。因為離婚而導致身家縮水,讓凱文·科斯特納和邁克爾·道格拉斯都心有余悸,凱文·科斯特納公開說自己不想結婚;道格拉斯與凱瑟琳·澤塔瓊斯結婚前做足財產公證以外,還附加條件說如果凱瑟琳給他戴綠帽子,一分錢也拿不到。也有清高的,在布拉德·皮特之前,安吉麗娜·茱莉與比利·鮑勃·松頓看起來怕是最合適的一對了,茱莉在法庭提交離婚申請時,不要求前夫提供任何離婚贍養費,可能她覺得提錢就俗了,這段戀情雖然無疾而終,但它依然值得珍視。
內地明星的離婚大多發生比較早,那個時候,男方還沒有達到自己事業的巔峰狀態,因此不算很有錢,與西方明星動輒千萬甚至過億的財產紀錄相比,實在顯得寒磣。馮小剛、李連杰、趙本山等人的離婚都發生在改革開放前期,因此他們付給妻子的贍養費(多是房子),以當時的物價來看,性價比還是很高的,換了普通人一樣也受不了。那個時候,男方提供贍養費,主動多于被動,道德意義大于法律意義。趙本山就曾經說過的:跟女人相比,一個男人怎么弄都會好過一些,所以他當年除了一輛吉普車,幾乎“凈身出戶”。
大多數中國明星,面對離婚財產分割和贍養費問題,都會遮遮掩掩,大概都是遵循了“不露富”的古訓。我所知道備案數額最高的要屬林建岳與謝玲玲。據傳林家給了謝玲玲高達4億的安家費,比幾乎同期離婚的戴安娜王妃還要多。而如果從時間、財力、精力綜合考量的話,香港富商許晉亨為了與何超瓊離婚(再與李嘉欣結婚),付出的恐怕是最多的。從何超瓊宣布離婚到正式簽字的7年內,許少為博得美人一笑,所花金額大到難以計算。
因為財產問題,有些明星在離婚問題上態度曖昧,甚至有苦難言。比如劉曉慶。圈中有一種說法:劉曉慶不敢跟阿峰離婚,即便離了也不敢承認,因為當年“逃稅風波”時,她不少財產被轉移到阿峰名下。不過這個說法,記者向劉曉慶求證的時候,被她否認了。
明星的婚姻就像是美輪美奐的圓明園,建造本來已屬不易,棄城當然也不舍,不取走一磚半瓦,豈不吃虧。 林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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