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娜為孩子不會離開倫敦 否認已達成離婚協議
2008年10月22日 14:37 來源:新快報 發表評論
離婚后的麥當娜宣布:“雖然現在很受傷,但是為了孩子們仍會繼續呆在倫敦。”
很多人都猜測這位樂壇大姐大會在和蓋·里奇(Guy Ritchie)離婚后回到祖國,但是就目前媒體的報道來看,麥姐還會看在他們一起撫養的三個孩子的面子上繼續留在英國倫敦。這三個孩子是:12歲的羅德斯(Lourdes)、8歲的羅科(Rocco)以及他們收養的3歲的大衛·班達(David Banda)。
知情人士透露給英國的《鏡報》說:“大家都希望麥當娜帶著孩子回到紐約居住。但是倫敦除了有很多傷心回憶外,麥當娜依然認為這里更適合孩子成長。他們在學校很開心,麥姐不想因為自己感情的事影響孩子們。倫敦對于她自己來說也有巨大的吸引力,她不能馬上就逃離這里。但麥姐還是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英國,就像她現在一樣。”
40歲的里奇堅持要能夠經常見到孩子。他不是羅德斯的親生父親,但是一直待羅德斯如己出。
10月19日晚,麥當娜的發言人利茲·羅森伯格(Liz Rosenberg)否認了媒體指出的麥當娜和里奇離婚已經判定并達成了最終協議。 (可愛桃)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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