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0日電 49歲的日本著名音樂制作人小室哲哉日前因涉嫌詐騙5億日元(約合3485萬元人民幣)被逮捕。共同社報道,曾經擁有的巨大資產都化為泡沫,為了償還龐大債務而轉讓不屬于自己的音樂著作權。小室的真實一面逐漸呈現在公眾眼前。
報道稱,4日早晨小室被檢方帶走。他的眼里隱約泛著淚光,面對齊刷刷的閃光燈似乎露出了一絲苦笑。
據悉,被捕后小室在接受調查時表示“沒有什么可申辯的。準備爽快地承擔刑事責任”,承認了罪行。他供稱“債務太重。很需要錢,哪怕一點點也好”。小室冷靜誠實地回答了問題,還說“拘留所很冷”。他對輿論稱自己為騙子感到非常震驚。
小室曾在上世紀90年代連續推出約20首百萬銷量的熱門單曲。在1997年和1998年的全盛時期,他的總收入估計在40億日元以上。
小室于1997年在香港成立制作公司,但經營失敗,損失可能達70億日元,這也成了他事業下滑的開端。支付給前妻的撫慰金、豪華公寓生活等等使他開始借高利貸,債務不斷增加。
這期間小室未能推出熱門歌曲。他想到的是轉讓音樂著作權。2005年他向法律界人士咨詢音樂著作權的問題,表示“無論怎樣都想賺錢”,并學習了復雜的著作權知識。
通常詞曲作者向音樂出版社轉讓著作權,出版社委托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征收著作權使用費,詞曲作者再從出版社獲得版稅。如果與出版社簽訂合同后再把著作權轉讓給第三者,就會出現重復收費。盡管被告知“不可能進行雙重轉讓”,但小室還是按自己的計劃行事。
他向大型廣告代理店和投資建設公司等提出以18億日元轉讓806首歌曲,但屢被拒絕。最后兵庫縣的投資家對這筆生意產生了興趣。雙方在2006年8月簽訂了價值10億日元的臨時合同。小室無可奈何地接受了被大幅減價的事實,但他以此為借口讓對方提前支付了5億日元。
小室還和兩家音樂制作公司重復簽訂了原盤權轉讓合同。不僅是“過去的光榮”,就連“將來的財產”他也一并出賣。或許他的創作才華已經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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