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資料圖 中新社發 洪少葵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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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資料圖 中新社發 洪少葵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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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據臺灣媒體報道,有出版商打算將舒淇15年前拍攝的全裸寫真重制出版,舒淇得知此事相當生氣,甚至表示:“那都是我在未成年時拍攝的東西,誰敢再拿出來,我就告誰!”
當時負責拍攝的新訊傳播負責人、現為MOMO臺制作人王貞蘭曾向媒體得意地炫耀自己當年眼光不賴,慧眼識得今天的國際影星,她同時透露當年還是個小模特的舒淇拍攝寫真酬勞只有幾萬元。對于舒淇所說的是她未成年前拍攝的作品,依法不能出版,王貞蘭斬釘截鐵地說:“那時她不可能未成年!我們當時有確認過,寫真集上面的個人檔案也是寫的20歲。當然我會尊重舒淇本人,如果她想買回去收藏,我們也不堅持一定要發行啦! (本文來源:四川在線-天府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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