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事實證明,《張藝謀傳》是一部嚴重侵權的書籍。張藝謀已正式委托我們北京新畫面公司的律師佟潔,向華夏出版社和作者黃曉陽打官司。”昨日下午4時,本報記者致電北京新畫面公司負責媒體宣傳的平雪,得知這一消息。據悉,這是張藝謀踏入電影圈20多年來,首次打官司。面對媒體、網絡以及社會上的各種傳聞、緋聞,張藝謀一向“忍”字當頭,這次為什么會突然如此憤怒、欲效仿自己影片中的“秋菊”討個說法呢?
《張藝謀傳》:曝光“張鞏”隱私
今年8月8日,張藝謀執導的北京奧運會令世界贊嘆,第二天,一本揭秘張藝謀事業生活內幕的《印象中國:張藝謀傳》的書趁機上市。“揭秘奧運開幕式總導演的人生”成為該書的最大“賣點”。
書中描寫:在認識鞏俐之前,張藝謀和肖華已結婚。而鞏俐有個姓楊的男朋友,鞏俐接演《紅高粱》時遭到男友反對,在拍戲中兩人的矛盾越來越深。處于感情的漩渦之中,鞏俐覺得很痛苦,鞏俐經常與張藝謀聊自己的感情困擾以及拍戲以外的事情。1987年年末,拍完電影的張藝謀回到家里,肖華在給丈夫洗衣服時發現了一封她最不愿意看到的信,寫信人便是鞏俐,信的第一句話便是:“你走了,把我的心也帶走了。”在《紅高粱》獲獎之后,張藝謀明確對妻子表示,“我的感情已經是回不來了,我想和她在一起。”等等。
據悉,因書中披露了張藝謀大量隱私,被多家媒體爭相轉載、爆炒。加上張藝謀奧運會上的人氣,此書成為北京奧運會期間最暢銷的圖書之一。
代理律師:張藝謀簽名系偽造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張藝謀的代理律師佟潔,問:“張藝謀這次為什么要較勁兒打官司?”佟潔很嚴肅地說:“張藝謀被這本書中大量不實的內容給氣壞了,迫于無奈,才委托我們打官司!”
佟潔代表張藝謀披露說:“張藝謀從來不計較個人得失。但當他忙完奧運會,靜下心來看完《張藝謀傳》這本書后,非常地生氣。他從來沒有授權黃曉陽寫這本書,而且書中大量有關他的家庭和婚姻以及與鞏俐戀情內幕的描寫,完全不屬實。在未經張藝謀授權的情況下,描寫出這樣的內容,嚴重侵犯了他的個人隱私!經我們一個多月來的深入調查,書里大量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都是作者黃曉陽從媒體和網絡上胡拼亂湊的,根本沒向張藝謀、肖華、鞏俐本人核實。甚至連書封面上張藝謀的簽名都是偽造的。”
據佟潔介紹,她正根據張藝謀的要求全面搜集證據,大約在12月中下旬正式起訴。
出版社:我們不怕打官司
記者隨后連線《張藝謀傳》的出版方——華夏出版社,該出版社負責媒體宣傳的李小姐得知張藝謀將找出版社打官司,立即驚呼說:“不可能哦!我從銷售方獲悉,兩個多月前,張藝謀還自己花錢買了幾本《張藝謀傳》,除了自己收藏,他還送云南的朋友們看。張藝謀還贊揚說,這本書寫得很不錯。他怎么可能找我們打官司?”
記者問:“書中有大量有關張藝謀的家庭和婚姻以及與鞏俐的戀情內幕的描寫,張藝謀正式授權給你們沒有?”李小姐很輕松地說:“沒有得到授權。但張藝謀是公眾人物,實際上推出傳記并不一定需要傳主的授權。至于書中使用的80余張張藝謀圖片,我們已經購買了這些圖片的使用權。按出版書籍慣例,我們用不著張藝謀本人同意,也是可以出書的。只要書的內容是真實的。”對于張藝謀的代理律師指出書中許多內容不真實,李小姐說:“書的內容不真實,按照文責自負原則,那是作者應該承擔的責任。如果張藝謀實在要打官司,我們也不怕。”當問及書的封面上張藝謀簽名是否系偽造時,李小姐的口氣一下子軟了:“這事兒,我明天得問問責任編輯。”
律師:此書已嚴重侵權
出版傳記是否必須得到本人授權?昨晚,記者采訪了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四川分所著名律師魏臻。她說:“從事實上,此書已嚴重侵犯了張藝謀的兩大權利。一是,沒得到本人授權,侵犯了張藝謀的個人著作權;二是,雖然目前我們國家對于隱私權的立法還不完善,但在實踐中,出版傳記類作品,特別是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生活的,必須無條件經過當事人同意。如果有關個人私生活的信息,披露出來以后造成了當事人社會評價的降低,那么可以算作侵犯隱私權。顯然,張藝謀的個人隱私在書中被全面披露,讓全國讀者議論,使張藝謀的社會評價降低,已構成侵犯隱私權。” 記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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