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何靜的前夫朱笑冬,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因為朱笑冬借過的一筆70萬元款項,兩公司鬧上法院。據(jù)其中一家公司稱,該款是何靜用來買房子的錢。記者前天獲悉,大興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2008年11月,朱笑冬因詐騙罪被二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原告發(fā)現(xiàn),朱笑冬是2006年6月7日被拘留的,而該筆款項是6月8日轉(zhuǎn)賬的,顯然轉(zhuǎn)賬行為非朱笑冬所為,故該公司以不當?shù)美麨橛,將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其返還70萬元。
對此,被告辯稱,何靜與朱笑冬是2008年2月離婚的。離婚前,何靜通過“我愛我家”購買了一處房產(chǎn),價值150萬元。涉案的70萬元實際上是何靜通過朱笑冬借來的買房的錢,不算不當?shù)美。該公司還表示,應(yīng)該追加何靜和朱笑冬為被告。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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