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認真的消遣,用一朵花開的時間;遇見一場煙花的表演,用一場輪回的時間。”香江第一詞人林夕的歌詞讓無數人沉醉其中,他的詞被張國榮、王菲、黃耀明、莫文蔚、陳奕迅等人演繹。他是真正的K歌之王,也有人將他的詞上升到文學高度,稱其為出色的詩人。近日,林夕接受本報記者專訪,將自己的詞人生涯細說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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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生于1961年,原名梁偉文,以填詞人身份于80年代晉身香港樂壇。在他發表的三千多首歌詞里,尤以與歌手王菲、張學友、黃耀明的合作最為人樂道。林夕先后發表過《曾經》、《我所愛的香港》等散文集。
2000年,林夕曾患上焦慮癥。病愈,林夕出版新書《原來你非不快樂》,內地版新近由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大學時代 為“歌詞”的地位罵戰
新京報:你認為寫歌詞的你也是詩人嗎?
林夕:詞人還是詩人,身份不需要太考究。
新京報:我指的是兩者的內涵。
林夕:本質是不同的。比如宋詞,它跟流行曲詞人的區別就在于,宋詞是根據自己的情緒而寫,流行歌詞則要跟歌手和制作人配合。最厲害的填詞人,也只能做到歌詞里有七成是真正表達自己核心價值觀的。至于詩人,詩詞在節奏上首先就有區分。新詩和填詞人的區別是,新詩可以隨意用自己設計的文字,達到新詩韻文體需要有的節奏感。歌詞的節奏感則全部轉移到了制作人身上。
新京報:你覺得歌詞能算是文學作品嗎?
林夕:我以前會比較執著“文學高度”的問題。以前在大學,我們為了這個爭論寫過很多東西,有過不少罵戰。覺得很不甘心,流行歌詞里面有的是比五四草創時期不成熟的新詩好的作品,為什么只會讓人覺得是純粹商業的產品呢?現在覺得,多余。當你誠懇地去寫一些東西時,是不會考慮這到底是商業作品、文學作品還是流行作品的。而且文學作品的定義隨著時間、生活習慣和看法的變遷而改變。
30年前金庸作品是“流行讀物”,小時候我們看,那只是“武俠書”而已。現在已經演變成“金學”了。我很記得大學期間,有個純粹讀文學出身的同學跟我說,你干嘛那么愛看金庸呢,他所有的用字都是套語,組合并沒有什么特別。我嘀咕,是這樣衡量是不是文學的嗎?金庸從來沒有語不驚人死不休,“兩個人就打將起來”,他沒有“南美洲魔幻寫實主義”。詞句那么平凡,一點不奇特,容易深入人心。沒錯,它在商業上很成功,但這并沒有減弱它的價值。難道要受作家協會的推崇才是文學?
這個世界通常貴古賤今,金庸作品也要經過30年進入文學殿堂。但以我現時的世界觀來看,假如文學只是象牙塔,只能貴族化,不能得到普遍民眾欣賞,那“殿堂”太狹窄,我寧愿不進去。我的一些歌詞比較難消化,我并不是要故作高深扮文學化,而是有些我想表達的境界,需要朦朧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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