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一日,涉及網上藝人不雅照片的藝人陳冠希在香港召開記者會,承認曾拍攝過大部分最近流傳的私人相片,這批相片曾被人偷去并惡意上載到互聯(lián)網。他并表示,將會先盡心盡力去履行手頭上已承諾的工作,之后會退出娛樂圈。 中新社發(fā) 鄧慶樂 攝
“艷照門”事件發(fā)生之后,香港警方拘捕一名疑犯史可雋,對他作出3項控罪,目前,該案進入取證階段。不過,陳冠希因擔心人身安全,一直不愿意回香港出庭作證。
昨日,記者通過陳冠希的經紀公司東亞娛樂了解到,2月23日到27日,陳冠希將在加拿大溫哥華卑斯省最高法院作證,史可雋則不會前往。據(jù)悉,本次取證將為期5天,案中證物將以書面形式處理。
陳冠希經紀公司東亞娛樂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擔心引發(fā)現(xiàn)場騷亂,這次公司會派工作人員從香港飛抵加拿大“保護”陳冠希。此外,該案件在加拿大取證結束后,已定于4月6日在香港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為期10天的正式審訊。徐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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