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香港“艷照門”男主角陳冠希23日首次在溫哥華出庭作證,一名溫哥華男子在法院門口打出大幅海報,自稱是陳冠希的“粉絲”。 中新社發 呂振亞 攝
轟動一時的香港“艷照門”男主角陳冠希23日首次在溫哥華出庭作證,接受來自香港裁判官的調查取證。圖為陳冠希抵達位于溫哥華市中心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級法院。 中新社發 呂振亞 攝
中新網2月24日電 “艷照門”案主角陳冠希溫哥華時間周一(2月23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庭作證,他表示,自己非常注意隱私,從未將這些照片示人,只是自己或是照片中的人物才給看過。
據“環球華報”報道,陳冠希于當天上午10點由數名彪形大漢保護,穿過在法庭門口守候多時的傳媒進入法院內,盡管來自香港和本地的媒體抓住時機不斷發問,但陳冠希并沒有任何回應。
據報道,陳冠希的聽證會在卑詩最高法院第53號法庭舉行。主審法官為卑詩省的女法官Ms. Adair,以及來自香港的法官唐文,來自香港的兩位檢控官、辯方的兩位律師,以及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兩位警官專程從香港前來。陳冠希的母親及家人也有到庭旁聽。
取證會在10點20分正式開庭。陳冠希出庭時,身穿黑色西裝,淺灰色襯衫,戴黑色領帶。上午的取證會到中午12時10分左右休庭,下午2時重開。
據卑詩省法院媒體負責人表示,本次取證預計為期3到5天,案中證物將以書面形式處理。
報道說,主控官向法庭提交的主要證物包括:一臺蘋果手提電腦,所有從2001到2006年所拍攝照片的復印件。陳冠希表示,自己非常注意隱私,從未將這些照片示人,只是自己或是照片中的人物才給看過。
據悉,這次聽證,是由香港當局已安排法官、檢控官到溫哥華,并租用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庭進行。租場費用約500至1000加元。而單是現場負責人流控制的保安人手,每日也要耗費5000至10000加元,尚未計算為此案專程飛赴當地的律師團及法官等龐大費用。作證租用地方的費用,是由香港當局支付,有關程序相信會按香港法庭審訊的程序進行。
去年2月,24歲的前電腦店職員史可雋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 “艷照門”的“源頭”,懷疑他私自下載1300張裸照,落案起訴他“不誠實取用電腦”。去年4月案件再次開庭,史可雋又被加控兩項罪名。隨后案件因影響重大,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審,控方要求傳喚12名證人,陳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陳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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