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二月二十三日開始在溫哥華舉行的“艷照門”案法庭取證工作于二十四日結束,陳冠希再次出庭,聆聽法庭筆錄,并在自己的口供上簽字核實。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暫時沒有回香港的打算,案件完結前沒有考慮復出娛樂界,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發展娛樂事業。 中新社發 小趙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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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26日電 自艷照事件曝光后,輿論均指摘陳冠希,既罵他濫交拍艷照影響社會風氣,又斥他返港時受盡保護是浪費警力、到加拿大越洋取證是濫用公帑。香港媒體今日報道,面對千夫所指,陳冠希坦言幸得母親支持,才能度過難關;而他的經理人公司亦吐露苦衷,指陳冠希生命確受過威脅,更曾報警求助。
母贊是善良孝順仔
陳冠希的母親自艷照事件后,一直對愛兒不離不棄,多次出面支持,今次取證過程,她也全程陪伴愛兒。難怪陳冠希昨日完成取證程序后,也難掩感激之情,高興地說出“我阿媽當然支持我”,又當母親用英語表示“她愛我,我也愛她”。
陳母其后向記者盛贊他是孝順仔,心地善良,自小乖巧,每逢節日都會返加拿大陪伴她,就算事忙也會發短訊或電郵慰問。陳母又指本案令兒子經一事長一智,“現在他好了很多”,他復出與否還是其次,只要他活得開心便可,“這條路由他自己決定”。
作供期間自費住宿
去年2月陳冠希就艷照事件返港開記者會作出交代,獲超過200名警員保護,當時被批評浪費警力;現在他選擇移師加拿大作供,令律政司須支付裁判官唐文及控辯雙方律師出席聆訊的費用,更被指斥勞師動眾、濫用公帑。他所屬經理人公司寰亞昨日逐點反駁,透露陳冠希回港開記者會前,確實曾受人身威脅,因此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后權衡輕重,才決定對陳冠希作出高度保護。
經理人續稱,正因這個安全考慮,陳冠希才會在加拿大、而非回港作供。他又指陳作供期間所入住的酒店雖然豪華,但他獲得折扣優惠,每晚房間只需100加元(折合約623港元),且是自費享用,并無使用公帑一分一毫。
那為何不選擇視像作供?經理人指確曾就此征詢法律意見,律師表示多數在涉及兒童或性侵犯的案件才安排證人以視像作供,惟本案并不適用,所以最終打消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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