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二月二十三日開始在溫哥華舉行的“艷照門”案法庭取證工作于二十四日結束,陳冠希再次出庭,聆聽法庭筆錄,并在自己的口供上簽字核實。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暫時沒有回香港的打算,案件完結前沒有考慮復出娛樂界,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發展娛樂事業。 中新社發 小趙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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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3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冠希艷照風暴后的復出之路再現殺機,繼前天香港有線電視臺收到第1顆“索命子彈”威脅后,香港《蘋果日報》昨也收到一模一樣的第2顆“索命子彈”及恐嚇信件,收件人是“Jimmy Lai”(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
連續2顆子彈讓陳冠希性命危在旦夕,但人在加拿大的他聞訊堅定表示:“不會怕!4月7日會照常出席新加坡首映活動。”陳的經紀公司老板林建岳也說:“香港是法治之區,警方會處理。”
香港《蘋果日報》和有線電視先后收到郵寄來的子彈恐嚇信,同樣是用公文袋裝信件和子彈,封面同樣是貼有10枚印有“自由鐘”的美國郵票。信件同樣是電腦英文打字,內容一字一句完全一樣,只是上款收信人不同;子彈同樣是9mm口徑的金色子彈。
信件公文袋封面亦有不同,包括收信人和回郵地址不同,有線電視收到的回郵址地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香港《蘋果日報》收到的則是‘紐約第44街474號美國有線電視公司’。至于恐嚇信是否真的寄自美國,警方仍在調查中。
陳冠希從去年初艷照事件爆發后,就傳遭黑道下達追殺令,之后警方更接獲線報,有黑道大老打算花新臺幣222萬元買兇,斬斷他的1只手。但因都無真實威脅狀況出現,他日前才剛安心盤算隨電影《神槍手》宣傳而正式復出,不料前天立刻出現第1封子彈恐嚇信,威脅他4月4日起要完全絕跡任何國家的個人性質或宣傳活動。
昨日收到的第2封子彈恐嚇信,內容和第1封一樣,都強調這是給陳冠希的最后機會,希望陳冠希能認真對待這個警告,否則會威脅他的人身安全,并強調早前在新加坡已經給過陳冠希1次機會,但機會只此1次,不會再有,意圖封殺陳冠希的復出之路。
陳冠希昨獲知連續“索命子彈”威脅后,雖表示不改變下月的宣傳行程,但也說:“暫不回香港。”林建岳昨斥責該藏鏡人:“出發點很錯,開了一個很大的玩笑。”昨天香港《蘋果日報》總編輯鄭明仁表示已報警,并將恐嚇信與子彈交由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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