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經濟半小時》19日報道,由范偉、王剛和張鐵林代言的三家加盟連鎖招商網站,涉嫌加盟騙局被曝光。范偉、王剛和張鐵林的代言形象不僅在網站上可以看到,而且部分電視臺還能看到由他們?yōu)榫W站做的電視廣告,而三個人的代言費被曝都超過了百萬元。
三位當紅男星在加盟網站代言中一起出了問題,自然而然會讓部分公眾聯想到,這究竟是“明星代言”,還是該看作“明星代騙”?隨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相信“明星代騙”的各種虛假廣告,必然會得到有效治理。但是,當下關注“明星代言”,不能偏向“明星代過”。
明星的代言,固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誤導作用,但需擔起“虛假責任”的,顯然不應止于明星一方。譬如說,當記者問如果有企業(yè)想在加盟網站發(fā)布加盟連鎖招商廣告,是否需要在商務部門做特許經營備案時,有網站便直言不諱地宣稱,“這上面的企業(yè)我估計百分之六七十的好像都沒有拿到連鎖經營協會的備案”。那么,人們不禁要問,這網站上百分之六七十的“水貨”加盟項目,是怎么一個個“茁壯成長”起來的?僅僅憑著明星的巧舌如簧,就能讓這些“水貨”肆無忌憚地蔓延開來么?
整治明星虛假代言,是一個長期工作,同時也是個系統工程。治理明星的連帶責任,要謹防引向“明星代過”,否則雖頗能令公眾一時解氣,但往往也可能掩蓋了問題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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