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
1994年
夢中愛上劉德華
16歲的蘭州少女楊麗娟有天晚上夢見自己房間里有一張華仔的照片,其中有段文字寫道:“你這樣走近我,你與我真情相遇”,楊麗娟從此愛上了劉德華。
1997年9月
第一次欲見華仔未遂
楊麗娟的父親四處籌借了1萬元錢,讓女兒跟隨旅行社去香港,但因為旅行社當時的時間安排十分緊張,只在“華仔天地”的會址門外看見華仔的照片。
2005年10月
父母變賣房產
父母為了能讓女兒繼續追星,變賣在蘭州的房產,得到5萬元人民幣。
2005年10月
找到偶像居住地
楊麗娟拿著賣房子的錢第二次到香港去找劉德華。這次她找到了劉德華的居住地,但華仔并不在家,她只好將自己的信件留給劉德華的鄰居請其代為轉交,不過楊麗娟此行被“華仔天地”歌迷會吸收為會員。
1年前
2006年3月
楊父欲賣腎籌錢
楊父為了讓女兒能到香港見偶像一面,不惜賣腎籌旅費。當時,楊父到蘭州市一家醫院與醫生商討賣腎事宜,由于私自買賣人體器官屬于違法行為,最終未能成事。
10天前
2007年3月19日
全家借高利貸赴港
楊家全家借了高利貸1.1萬元旅費再度來港追星,在這之前的十幾年中,全家人為了追星已經花費了十多萬元,而全家則住在借來的每月400元的房子里。
2007年3月25日
終于與華仔合影
劉德華在“華仔天地”生日派對中與楊麗娟合影,但楊父不滿劉德華不重視女兒以及拒絕私下交流的要求,還擋住劉德華所坐的車。
3天前
2007年3月26日
楊父跳海自殺
楊父死后留下遺書,信中除了對劉德華謾罵之外,仍希望他能見自己的女兒一面。而喪失至親的楊氏母女,仍然表示希望可以見到劉德華。
鏈接
“我覺得這是娃娃的一個心愿,我就是要堅持下去,多難也要堅持下去。我就是拿著一個干饃饃,吃上大餅,拿上一瓶礦泉水,爬也要爬到香港,帶上我的娃娃去找劉德華。”
楊父在生前的一次采訪中說
“我覺得我和一般的歌迷不同,像我這樣完全放棄生活的,全國找不出第二個人來。如果這次見不著,我干脆死在香港算了。”
楊麗娟在一年前接受采訪時說
“我的情況跟普通的追星族不一樣,因為我對劉德華的喜歡不僅僅癡迷和執著,而是以自己的青春為代價的。”
楊麗娟接受央視記者采訪
楊勤冀遺書(節選)
劉德華,你以為你是誰?你很自私、很虛偽,你不敢承認現實和事實,非常可悲。我的孩子楊麗娟為能見你一面,做出驚天動地的犧牲,已付出13年的青春代價,走過13年血淚之路,幾乎把命都搭上了。父母為孩子實現見你這么個小小愿望,已經傾其所有、債臺高筑。此時央視等媒體報道已一年,你還沒動靜,你算人嗎?孩子因沒見上你,受到的社會壓力更大,自尊心嚴重受到傷害,抬不起頭,是致命打擊,難道你不心疼和內疚嗎?
你不自愛,對楊麗娟不公平,你對她冷漠無情、冤枉她、視而不見,你沒人性、沒人心、沒血性、沒起碼的道德良知。你姓劉的難道不懂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見一面又有何妨?難道為了所謂的社會責任要毀掉一個年輕的生命?你有沒有社會責任?你見死不救,你究竟是個什么東西?你劉德華不要聰明一時、糊涂一世,把壞事做絕,世上再沒像你如此狠毒的人了。(記者張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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