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艷照門”女主角阿嬌做客國內某網站暢談復出之路,聊天中阿嬌表示自己并不恨陳冠希,不愉快的事情都已經忘記,未來還是會期待新的戀情。此外,據香港媒體報道,“艷照門”案的24歲被告史可雋5月13日被判定入獄8個半月,他表示對判決結果非常不滿,對此提出上訴,并要求保釋,法官也正考慮其保釋申請。而阿嬌則表示對判決結果不關注。
阿嬌期待新戀情
5月13日“艷照門”在香港法院宣判,第二天當事人之一阿嬌就來到國內某網站直面公眾。她表示“關于案件的進展,我并沒有去關注,其實我并沒有做什么,我為什么要去理會呢。”至于陳冠希,阿嬌表示“我絕對不去恨他,我是水瓶座,我常常會忘記以前討厭過的人。之后你會有另外一個喜歡的人,你也會去愛!闭劦阶约何磥頃矚g什么樣的類型,阿嬌笑著說:“我希望另一半會把我當普通人。要大度,不小氣!
默認Twins散伙
一年之后的復出,阿嬌直言不論是外界還是自己都有壓力,但一年后自己變得更成熟,學會看待很多事情,已經并不在乎外界評價了。過去一年時間里,阿嬌都沒有收入,但憑借之前的投資也獲得很多回報,她也笑言媽媽是個不錯的理財專家。今年是Twins成立8周年,但最近阿SA經常單獨行動,還發行了新專輯《二缺一》。談及單飛的話題,阿嬌也誠實表示,現在很多人也在關注這個問題,阿SA也接了很多另外的工作,再一起工作不太現實,她只想說:“Twins精神絕對不會倒,精神不會單飛吧。”
“艷照門”被告要上訴
“艷照門”案發生于2008年1月,被告史可雋任職的計算機維修公司,收到藝人陳冠希的計算機要維修,在此期間史可雋偷取計算機中的照片,將檔案連接到互聯網給其他人觀看。
5月13日,香港法官在宣判“艷照門”案時表示,被告史可雋所作所為,嚴重侵犯他人隱私,照片有極高穩私性,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將照片在網上發布,但被告將他人數據,置于極度危險狀態。被告也嚴重破壞雇主及雇員之間的誠信,以及雇主對客人的誠信。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無意圖主動與人分享照片,犯案是基于對法律無知,已感到后悔。在得知罪名以及量刑之后,被告史可雋隨即提出上訴,并要求保釋,而法官現正考慮其保釋申請。 (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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