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008年6月28日晚,臺灣宗藝天王華語男歌手吳宗憲在美國洛杉磯帕薩迪納大劇院,為募捐演出展歌喉。全場坐無虛席,到場3000多名觀眾為中國四川震后重建校園,募捐款近10萬美金。 中新社發 金立冬 攝
吳宗憲:酒駕被逮耍大腕
2006年9月7日清晨,臺北警方懷疑吳宗憲酒后駕車將其攔下,但吳宗憲態度強硬,跟警方周旋一小時后,車內同行的友人紛紛倉皇下車。吳宗憲堅持不接受警方酒測,最后在友人協調下,才下車到派出所接受訊問。最后,警方只對他開出一張三萬多元的罰單了事,事實上,吳宗憲除了酒駕之外,也沒有攜帶駕照和行駛證,只憑著那一張大名鼎鼎的臉就開車上路,而警方也沒有在這個部分開出罰單。名人一旦在這方面也享受起特殊優待,那真是害人又害己了。
林曉培:駕車撞人險崩潰
當年以歌曲《煩》躥紅歌壇的臺灣歌手林曉培,2007年6月在臺北酒后駕車,撞死女鄰居,現場慘不忍睹。當日她和朋友去夜店聚會,喝了酒還開車回家,在凌晨五點的街頭不慎撞上一位騎摩托車的41歲女護士,造成該人頭顱破裂,送醫院后不治身亡。案發之后,林曉培一度因為宿醉,到早上還無法完成筆錄。雖然酒醒過來后,林曉培情緒激動,紅腫著雙眼向死者家屬連聲說對不起,但仍舊無法挽回一條活生生的人命。最后林曉培賠償死者家屬兩百萬,被判緩刑兩年。事后她久久不能走出心理陰影,在演唱時會作出瘋狂脫衣下跪的舉動。在血案面前,娛樂圈全無樂感,活生生成了恐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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