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門:情況說明提到,周杰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沒有喝酒”。經酒精檢測,結果為“零”。不過周杰是在昨天下午、也就是10個小時后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時做的酒精測試。
處罰太輕 判罰太難
調查及處理情況惹爭議
爭議1:
只處罰不掛車牌?
在情況說明中,警方表示,目前事故責任認定工作正在緊張進行。同時,對奔馳車主周杰未懸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北京交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給予了處罰。
而后,記者向重慶一名交警了解到,按照常規的處理方式,故意不懸掛車牌,將被處以扣6分,200元的罰款。隨后,記者在網絡上進行調查,大多數網友表示,這樣的處罰太輕了。
爭議2:
周杰酗酒能否確認?
這位交警還告訴記者,僅憑現場目擊者和當事受傷者的證詞,指稱周杰當時“渾身濃烈酒氣”,是不能認定周杰醉酒駕駛的,“必須進行酒精測試。”但顯然,這一點周杰已經“過關”了,他在事發十個小時后到交管部門進行測試,結果酒精含量為零。這就給駕駛員是否酗酒的調查帶來了很高的難度。
爭議3:
報了案人就閃算不算逃逸?
盡管逃過酗酒駕車這一關,但這位交警對北京交管部門稱“周杰在現場報警,并報出了自己的車牌號,‘肇事逃逸’之說并不成立”的說法存有質疑。他說,周杰雖然當場報了警,但卻在交警趕到處理之前就離開了現場,而且沒有對受傷者施救,“這是明顯的肇事逃逸,如果他當真喝了酒,就肯定是為了逃避酒后駕駛的處罰!绷硪晃唤痪J為,周杰報了案,沒有破壞現場,并不算肇事逃逸。
本欄稿件均由首席記者 巫天旭 采寫
說 法
楊坤經紀人證實周杰喝酒
前晚,有北京記者拍攝到周杰在出事前,赴長虹橋某高級粵菜酒樓就餐的照片。記者從知情人士處打探到,和周杰一起就餐的兩位明星分別是那英和楊坤,當晚他們在一起暢食鮑魚。那英在晚上9點過便吃完離去。
隨后,記者撥通了楊坤經紀人徐小姐的電話,她告訴記者,當晚楊坤、那英、周杰的確是在一塊吃飯,但當時三人并沒有喝酒,因為吃完飯后,楊坤還要做一個采訪。對于周杰的問題,徐小姐說:“后來周杰去其他地方玩了才喝的酒。”
鏈 接
周杰負面一籮筐
南京拍戲險打女演員 2007年12月,在拍攝《江南往事》時,周杰與一位女演員發生爭吵,他撲向對方要動手,還好被工作人員拉住。
駕車打人 2008年4月2日,周杰在開車途經北京798藝術區時,他一口氣闖三道禁行關卡,還將保安打傷,警方介入。
酒吧鬧事打女顧客 日前,周杰在酒吧喝酒時拿瓶子砸傷一女子,被民警從所住酒店帶走。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