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陳楚生簽合約以及帶病演出是否被迫,天娛方面代理律師吳剛反駁道,“08年的5月左右,就是這位周律師曾經代表陳楚生遞交了一份要求仲裁撤銷與天娛之間合約的申請,但一個月后陳楚生方面自己又撤回申請了,陳楚生08年5月是在這位周律師替他審查合同后決定繼續履約的。”對于陳楚生方面提交的視頻資料,吳剛直言:“這個視頻證明不了陳楚生演出時是被迫的,看起來他甚至是在享受這個演出。之前蘇醒也曾因為身體不舒服退出過幾場巡演,陳楚生是一個成人,也可以自己判斷,如果他因為身體的原因不想演,天娛當然不會逼他演,所以這個指責完全不成立。”
焦點三:怎樣算出2700萬天價解約費?
伴隨陳楚生解約,巨額天價解約費一直是焦點。第二次開庭時,2600萬解約賠償金追加到2700萬,這筆天文數字是如何構成,卻從未有過相關說明。對此,陳楚生代理律師周俊武表示質疑,稱不知如何能算出這一數字。
對于疑問,天娛方代理律師吳剛則稱均有法律依據和證據,會在17日的審理中涉及。吳律師還首次對媒體透露,2700的賠償并不是首要的訴求。“我們的反請求首先是要求裁決確認陳楚生的解約行為無效,陳楚生應繼續履行合約,2700萬的賠償金是如果裁決確認解約的情況下才要求陳楚生承擔的。”
不過對此,周俊武毫不猶豫地給予否定。“這個絕對不可能,我是問過陳楚生的,都這樣了還怎么回去?而且我認為對方這個說法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事后,當被問到是否會像之前尚雯婕那樣“花錢買時間”時,周俊武表示也不可能。
焦點四:天娛是否隱瞞陳750萬元酬勞?
在第二次開庭時,陳楚生方面就提出天娛除開返還凍結的200余萬元存款,還應另外支付陳楚生酬勞約750萬元。第三次庭審當中,周俊武也正式提交了天宇隱瞞陳楚生約750萬元收入的證據。他表示,這筆收入包括陳楚生自寫自唱的《有沒有人告訴你》在2008年中被下載1600萬次的彩鈴收入,以及其在2008年11月-12月份參加演出的酬勞。“彩鈴下載這一塊,陳楚生應該要分到500萬元。但天娛方面稱2008年沒有與移動有相關合作,因此并沒有相關收入,可是在2007年陳楚生就拿到過一部分的彩鈴收入。另外演出方面的酬勞也有250萬元,這也是包含其中的。”
對此,天娛方面代理律師吳剛認為陳方在750萬元收入的證據上并不成立。“他們舉出的所謂750萬元的證據并不成立,而且屬于陳楚生的收入,該給他的都基本給他了,這個收入并不存在。2008年12月他違約罷演中斷聯系了,當月的收入怎么給他啊。”記者 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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