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在反思,我只能說如果觀眾是沖著侯耀華的名號來買藥的,那我認賠。如果這些廣告都是在侯耀華電視臺播出的,那我全部賠。”這是“侯藥華”事件東窗事發后,多個虛假廣告代言人侯耀華于11月5日的正面回應。
11月10日,曾購買了侯耀華代言的角燕G蛋白和黃金九號兩種產品的天津市民馬先生以一紙訴狀將產品代言人告上了法庭,要求銷售產品的商場和侯耀華賠償并向所有消費者道歉,并指出當初全因對這位電視上著名表演藝術家的信任和推薦,才會毫不猶豫購買了這兩類產品。不知當初加重語氣強調“沖名號買藥就認賠”的侯大哥,看到馬先生的訴狀會作何反應?
認賠與否我們無法代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位消費者就是一直愛護著你的廣大公眾中的其中一員,他也只是履行了你在公開信中所說的監督職責 而已———“我愿意在所有關心、愛護我的廣大公眾、媒體的監督下,認真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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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華只認錢不認產品?
倘若說單以產品的消費者就給侯哥“判刑”,判定依據難免有失偏頗,所以現在咱們再看看曾邀請侯哥做過廣告的產品商對于這次虛假代言事件又有哪些看法。9日晚,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信息聯播》采訪了一位曾請侯耀華做過廣告的神秘人,神秘人大揭內幕直指侯耀華代言只認錢不擔責:“在錄的時候就隨口問了一句,這東西(指產品)管用嗎?他其實關心的是給報酬多少。讓他說什么內容,給錢多就吹得狠點,給錢少就適可而止。”
看完這兩則消息,不得不讓人感慨,不僅在商界,在娛樂圈誰忽略了誠信,需要再次被認可,那可不是有錢就能獲取的。見習記者 朱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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