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2009年眾多偶像劇叫好叫座,在臺灣地區的偶像劇演員招財榜的評選中,言承旭以6800萬新臺幣(下同)三度蟬聯冠軍,比去年多撈1千萬元;亞軍楊丞琳以6180萬元緊追在后;鄭元暢因內地代言增多,以5070萬元沖上季軍。
臺灣“蘋果日報”消息,言承旭的F4魅力持續發熱,他連續3年以5000萬元、5800萬元及6800萬元穩居偶像劇演員收入排行榜第1名,而且數字一年比一年高。根據經紀公司、制作單位和電視臺提供數據,今年他因新戲《就想賴著你》和唱片《多出來的自由》,加上日本師奶瘋狂搶購的偶像商品,收入暴增。連他農歷除夕夜都已被“預定”,將赴日參加NHK電視臺演唱會。
楊丞琳笑傲女星 鄭元暢翻身季軍
楊丞琳影歌視三棲,尤其廣告代言多達10支,以6180萬元成為女偶像之首。“最佳進步獎”該算鄭元暢,去年他僅賺2500萬元,今年因只拍1部偶像劇《我的億萬面包》,有大把時間在內地演出、拍廣告,收入翻漲1倍達5070萬元。
第4名仔仔(周渝民)賺進4100萬元,經紀人支向理說:“今年為了等《痞子英雄》電影開拍,好長一段時間沒收入,拍臺灣片預算低,相對酬勞也不多。”但他今年沒砸大錢買新車,算是天王級的省錢宅男。兩岸都吃得開的陳喬恩則以3570萬元排上第5名。
另外,今年諸多暴紅藝人雖未名列前茅,但值得關注。《敗犬女王》的楊謹華估計進帳2200萬元,阮經天也有近2000萬元;《光陰的故事》陳怡蓉和《痞子英雄》趙又廷都有逾千萬元行情。
NO.1 言承旭
戲劇:1部1800萬元
唱片:1張唱酬加版稅500萬元 商演5場1700萬元 活動2場800萬元
周邊商品:年歷、DVD等,2000萬元
年收入6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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