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一名30歲模特的忽然走紅,“林志玲現象”席卷臺灣。但最近,林志玲在臺灣網民心中“演藝圈第一正妹”的地位,卻被師妹隋棠取代,并相繼痛失數個廣告代言,更因35歲“高齡”被諷刺為“老模”。與此同時,12月以來她卻一直在大陸地為電影《刺陵》做宣傳,其間不斷出席代言活動,大肆撈金。09年,她已不僅是一朵娛樂圈奇葩,更是一個精明的藝人,以旺盛人氣橫掃大陸電影、廣告、演出市場,將約3000萬 的酬勞收入囊中。超越憲哥,成09年臺灣演藝人收入之冠。而大陸市場,也似乎已成“老模”轉型撈金的好地方。
臺灣娛樂圈資深媒體人解畫:林志玲在臺灣有價無市
被隋棠擠下“演藝圈第一正妹”寶座,更被網民譏諷為“老模”,曾經是臺灣人心中“完美女神”的林志玲果真已是過氣女神,被臺灣市場遺忘了嗎?記者采訪活躍在臺灣娛樂圈的數位資深人士,獲悉真相:不是臺灣人民不想志玲姐姐,奈何她如今已是身嬌肉貴,不想忘都難。
要價太高:站臺活動臺商轉請B咖
經濟危機影響下,不少臺灣廠商都在緊縮銀根,在海外一場商業活動喊到20萬人民幣的林志玲,即便回臺打個“友情價”,也會令廠商心驚肉跳。像林志玲的同門師妹隋棠和白歆惠就干脆以“薄利多銷”的策略搶奪市場,兩人主動將活動代言打8折,從一場15萬臺幣(約37500元人民幣)降到12萬臺幣。臺灣某資深娛記就告訴記者,現在的經濟環境逼得廠商根本不想花大錢宣傳,請藝人代言的費用遠遠高出活動站臺費,所以就變成B咖藝人的天下,因為她們有話題性又價格便宜,“反正臺灣現在是話題天天不同,倒不如多找些便宜的話題藝人搶新聞,又省錢,效果可能還更好。”像此前傳出可能是華航代言人的曾愷、白歆惠都屬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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