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星,有時候確實給人特別草根的感覺。比如說這一次吳鎮宇的打人事件。也沒有當年阿梅的黑道風云,或者劉嘉玲的裸照疑團,就是兩口子去買面包,與店員或者閑雜人等,先是唇槍舌劍,繼而動起手來。
這事太平常,我們平頭百姓,去個菜場,有時候也會和店主吵幾句嘴。但是大元旦的,良辰美景,他們車上還帶著小寶寶,就為著一言之失,打得不亦樂乎——這新聞,到底會上娛樂版還是本地新聞版呢?“兩對夫妻在面包店,因口角互毆,警方呼吁在公共場合保持冷靜,以免對人對己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另一個角度,也許吳鎮宇有他的道理。我們不在現場,誰也沒看到事情是怎么發生的,只知道他一個人在車上,看到妻子久久不回來,聽到越來越高的爭執聲,或者妻子在喊他的名字。保護妻兒,是男人的原始職責與本能,看到妻子受了委屈,一時沖動之下,可能來不及詢問誰是誰非,就做了決定。
即使包青天再生人間,聽完兩邊陳詞,大概也只能各打八十大板:公婆皆無理,雙方都有錯。最后一句:一時沖動可以理解,但不管怎么樣,打人總是不對的。畢竟香港是法治社會——這句臺詞,吳鎮宇自己演了那么多港片,也已經對答如流地念過幾千次了吧?那么,為什么事到臨頭,他情不自禁動了粗?
固然,我們理解,明星也是人,人的沖動、軟弱,他們全會有。但身在娛樂業,更身為影帝,以后動拳頭之前,是不是得再冷靜一點?當忍則忍,不能忍報警,或許這才是真正有擔當的人生。 □葉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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