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當明星 只能隱婚?
前天傍晚,阿Sa和鄭中基在香港召開記者發布會,正式宣布分手。而更令公眾吃驚的是,他們同時承認早在2006年1月就在美國登記結婚,這次分手更確切說應該是離婚。經紀公司在簽約藝人的時候,往往會要求藝人不要交男女朋友,但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真的擦出火花誰也攔不住,所以“隱婚”成了娛樂圈中一種經常出現的現象,從成龍到劉德華再到鄭中基,“打死也不承認”的明星大有人在。
在宣布離婚的新聞發布會上,鄭中基與阿Sa情緒都很低落,二人輪流發言,并都流下熱淚。鄭中基表示當時二人達成共識,認為婚姻“沒需要、沒必要向大家公開”,因此選擇保密的做法,同時他強調稱兩人分手并不涉及第三者,“離婚手續已經在處理中。”阿Sa表示,結婚的時候雙方朋友及父母都非常支持,但后來發現結婚后所有生活點滴都被放大后曝光于大眾眼前,終于明白“原來藝人不可以存在有私隱”。
鄭中基與阿Sa的戀情始于2004年,今年3月初,鄭中基首次默認和阿Sa的戀情,半個月后香港媒體爆出兩人早已結婚的消息,同一天阿Sa在北京宣布“因了解而分開”。前天香港媒體公開了兩人婚書,是4年前二人在美國公證結婚的證書。也有評論稱,二人分手不假,但炒作嫌疑卻在先。Twins組合近日正在努力復出,而鄭中基的《越光寶盒》也如期上映,在這個當口兩人如此興師動眾地宣布離婚,恐怕也是有點學問的。
成龍劉德華 隱婚很成功
隱婚明星中最成功的應該算是成龍和林鳳嬌,時間竟然長達20年。林鳳嬌1981年認識成龍,1982年宣布息影遠赴美國,據說當時已經身懷房祖名。同年,一位15歲的日本女孩自殺,并在遺書上表示因為成龍和林鳳嬌的緋聞讓自己很絕望。也許正是這一自殺事件,才令成龍不敢公開他和林鳳嬌的關系,甚至直到兒子出生前一天,成龍才和林鳳嬌在待產醫院附近餐廳的頂樓請了一位神父草草完成了婚禮。直至1998年2月,成龍干爹何冠昌逝世,成龍為表敬意,在訃文表明林鳳嬌及房祖名為“誼媳”和“誼孫”身份,間接令身份曝光。隱姓埋名低調生活20年后,成龍終于在2003年5月在美國為林鳳嬌舉辦了盛大的生日派對,并精心挑選一輛價值200萬港元的豪華房車作為生日禮物,以此才算公開承認了二人的夫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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