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音重現(xiàn)
記者:你覺得宋祖德今天的態(tài)度如何?為什么他今天會道歉?
富敏榮:他態(tài)度還是比較好的,的確跟以前不一樣。我覺得法院在報紙上刊登的《執(zhí)行公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與威力,也給了他震懾力。
記者:那他是不是承認了這些博客是他本人所寫?
富敏榮:他今天都承認了,承認涉案博客系他們所寫,承認了虛構事實、以假亂真,詆毀謝晉名譽。
記者:那他的賠償金已經(jīng)全部付清了嗎?
富敏榮:今天他付了15萬現(xiàn)金,加上之前從劉信達賬戶上扣除的10萬,到現(xiàn)在為止已付了25萬,還有一部分余額需要付,他已承諾一周之內向法院賬戶打進。
記者:他今天態(tài)度這么好,為什么還是花兩個小時時間才出結果?
富敏榮:雙方也有不同意見的地方,爭論了很久。宋祖德說自己不想以在10家媒體連續(xù)10天刊登《道歉聲明》,他說自己想開新聞發(fā)布會道歉。我和徐大雯商量后,堅決不同意,因為在10家媒體連續(xù)10天刊登《道歉聲明》是判決結果,這體現(xiàn)了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我們決不會在這一點上讓步。最后他還是同意了。
記者:那你們今天就沒有讓步?
富敏榮:實際上我們看他今天態(tài)度比較好,最后還是做出了讓步,一是沒有向他要賠償?shù)臏{金,另外我們要求的在10家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的期限也從10天放寬至20天。
記者:你覺得他會履行今天的承諾嗎?
富敏榮:假如說他還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10家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那么法院仍然會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對宋祖德處以罰款和拘留。另外,他的《道歉聲明》一定要在指定的10家媒體上連續(xù)刊登10天,假如說是3家媒體刊登了5天,或是5家媒體刊登了3天,照樣算他不履行,法院仍然會強制執(zhí)行。
記者:宋祖德有沒有表示過要向徐大雯當面道歉?
富敏榮:他今天跟我提過,但被我們否決了,因為沒這個必要。
記者:徐大雯女士對今天的結果滿意嗎?
富敏榮:這邊結束后我第一時間跟她通了電話,她表示滿意。她同時通過我表達她對法院依法公正審判,終還謝晉清白的感謝;對媒體公正、客觀、及時報道該案以讓公眾了解了事實真相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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