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娛樂圈花無百日紅,做藝人是風險行業,得勢時自然荷包滿滿,一個月抵平常人一年收入,不紅了卻可能一年沒有工作,慘遭失業。特別對時下因身材、緋聞、言論而爆紅一時的話題藝人來說,原本只可能是默默無聞的F咖甚至是路人,因新聞話題得以狂接綜藝節目通告賺通告費,這時,撈與不撈就顯示出真實人性。那么走紅的藝人要不要漲價?怎么漲才有技術?才不至于變成殺雞取卵式的自殺?
藝人憑什么漲價?
只要走紅憑什么都行
何為通告費?就是電視臺綜藝節目邀請藝人擔任節目嘉賓,付給嘉賓的相應酬勞。臺灣甚至有靠出席電視節目賺錢的藝人,被稱之為通告藝人。過去出現不少趁紅漲價的藝人,有的因為身材、有的因為言論,有的因為才藝,更多是因為莫名其妙的原因紅了,幾千地叫價,氣倒不少辛苦多年才漲幾百的通告藝人。但漲價就要看技術了,有些可以被接受,有些可能慘遭封殺。
1 靠與大牌緋聞
悟空妹通告費自漲6倍
靠上大牌借緋聞女星成功案例給娛樂圈中的不知名女藝人們指出了一條明路。最近,因爆料“坐過周杰倫蝙蝠車”、“被他壓在墻上強吻”而一舉爆紅的臺灣電玩女模悟空妹(陳以庭)因為獅子開大口得罪節目組。陳以庭“消費周杰倫”后大小通告不斷。原本已經談好擔任《娛樂大風暴》的來賓,但錄影前不僅沒到,其經紀人還發短信要求提高通告費,從原本30分鐘1500元增到8500元。電視臺副總說:“真的是史無前例,以后也不可能再邀約。她暴紅我們祝福,但這種踩在知名藝人往上爬成名后,就立刻露出貪婪本性,演藝工作不是這樣搞的。”
比比同期新人,“殺很大”的瑤瑤1小時通告費僅1700元,宅男女神“豆花妹”也才1000元,陳以庭30分鐘1500元的價碼已經不俗,現在還要增到8500元,等于1小時1.7萬元,比綜藝天王吳宗憲1小時1.2萬元還要高,林志玲、周杰倫都比不過這個價碼。
宋新妮們拿代言費補貼
憑著與吳宗憲緋聞,頂著“新憲嫂”名銜的宋新妮曾經爆紅一時,得以有內地衛視的節目、廣告找她,費用比臺灣多好幾倍。她自曝:“這一切都要感謝憲哥,因為他,讓我在大陸提高知名度,上通告的酬勞有好幾萬元新臺幣。”吳佩珊因“初夜門”一夜成名,繼她之后,胡嘉愛自曝和黃立行一起看DVD,還常去他家“玩小鳥”,連續跑了《康熙來了》等幾個談話性節目,從小模特和小主持瞬間成為綜藝熱咖,通告費迅速增加。“小徐若瑄”李毓芬與羅志祥因合作傳緋聞,后來代言電玩,人氣暴漲,通告接到手軟,更拿下內衣、衛生棉、硬碟等多項代言,半年內身價暴漲10倍,去年年收逼近千萬元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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