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與孫志浩的爭女官司,繼1日賈靜雯透過律師聲明自揭遭到家暴后,孫志浩前天循同樣模式反擊,透過聲明否認家暴,并反指控賈靜雯闖入家中綁架女兒。夫妻倆將家丑一件件攤開,卻都宣稱要給女兒最好的環境,實在相當諷刺。賈靜雯還在她的個人微博上抒發心情,坦言自己敢做敢當,但敢愛不敢恨,不懂“為什么當初有愛,現在要用毀滅的方式詆毀那曾經有過的‘愛’?”
否認家暴反控綁架
賈靜雯在1日的聲明中表示,因為家暴事件,孫志浩簽下離婚協議書;但前天孫志浩否認家暴,反指控2006年8月9日,賈靜雯帶兩女性友人到上海家中,將保姆雙手反綁,強制帶走女兒梧桐妹,并謊報女兒護照證件遺失,擅自將女兒帶回臺灣。孫志浩為了見女兒,被迫簽下離婚協議書,在法律上應是無效的。
指責前妻說辭矛盾
孫志浩同時否認要討回結婚時贈與賈靜雯價值百萬元以上的鉆戒與寶石以及36萬元聘金,他指出要討回的是原本屬于孫家的財產。包括孫家為兩人結婚時購置的位于上海的房產,登記在賈靜雯名下,市價約2100萬新臺幣;另外則是孫父孫文麒幫賈靜雯代墊的500萬新臺幣稅金,兩者共計約2600萬新臺幣。但其實,賈靜雯早在前一天的聲明中就指出,如果孫志浩在臺北法院爭取監護權,只是為了結婚時兩人聯名登記共有的上海房屋1/2的持分,賈靜雯同意隨時返還登記,因為“她愛女兒勝過這個共有的1/2持分”,“孩子不是財產,也不是用金錢可以交換的。”
至于那500萬稅金,孫志浩律師張乃良說:“這是她跟孫父說借來繳稅款的,以后會還;現在又說是聘金,那她是自相矛盾,就是說謊啊!”但賈靜雯律師吳宜臻則駁斥:“哪來的500萬?如果她有欠稅,她還能到處跑嗎?還能去美國打官司嗎?”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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