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7日電 兩年前在臺上遭男粉絲狼吻的香港女藝人官恩娜(Ella),昨日透過助手表示希望鄭融無大礙,并指現時若非別人提及,已忘記該段不快經歷。
“明報”消息,Ella稱,現在每次出席活動前,都會向主辦單位查詢上落車位置,并安排保安員保護。
她指意外無人想發(fā)生,但希望大家尊重女性,不要因為一時歪念做錯事,否則雙方都會受影響。“狼吻事件”發(fā)生于2006年10月6日,官恩娜到屯門黃金海岸出席中秋晚會,眾目睽睽下被24歲姓羅男歌迷出手箍頸擁抱,更施以“嘴對嘴”強吻。羅某事后認罪,被法官力斥為滿足私欲行為可恥,被判入獄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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