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偶像團體東方神起。 中新社發 袁方 攝
中新網8月21日電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1日就東方神起組合三名成員和SM娛樂公司之間的專屬合同停止糾紛進行了一審。法院表示“如有必要,將非公開另選調整日期”,并勸告雙方協商解決。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協議50部在聽取雙方律師的立場后表示:“考慮到身為擁有眾多粉絲的公眾人物的責任和與其他2名成員的關系等,希望糾紛能得到圓滿解決。”
此外,考慮到希望盡快結束糾紛的雙方要求,法院在當天進行一次審理后,截至3周后的9月11日,將對雙方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分析,并做出判決。
提交臨時處理申請的東方神起成員的律師表示:“不是希望東方神起解散。先前也有經紀公司不同,但一起活動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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