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6日電 韓國組合東方神起三名成員(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和經紀公司SM娛樂之間的協商破裂。據此,專屬合同效力不可避免地成為法律上的激烈攻防戰。東方神起成員方代理人任祥赫律師15日稱:“審判部建議進行的協商沒能達成,最終要等待法院的判決。”
韓國“中央日報”消息,雙方在審判部提議協商之日的11日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資料。審判部首爾中央支法民事合議第50部表示“現在沒有計劃進行追加開庭,正在抓緊作出決定”的同時又表示“現在還有很多資料需要討論,花費的時間要多一些。”
東方神起成員方的另外一位律師本月初在和記者的通話中表示“合同無效的立場沒有改變,SM也沒有提出特別的妥協方案”,預測協商不會太容易。SK方面相關人士及律師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
組合成員主張:“和經紀公司簽訂的專屬合同嚴重妨害了個人的人格權、自主決定權、職業選擇自由”,“13年的專屬合同期限事實上相當于終身合同。在唱片收益分配等方面,從SM方沒有得到適當的待遇。”與之相反,SM方則認為:“我們隨時支付清算金,到目前為止,已經支付給成員共110億韓元”,“這份合同是我們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指示,截至目前,在總共經過了5次協商之后更新的合適的合同。”
東方神起的粉絲們最近在媒體上發布載有“他們不是猴子,東方神起是擁有人格權和意思決定權的人”的廣告,向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交請愿書等,開展了一系列支持東方神起成員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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