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震再次犯戒了———這次他不是犯色戒,而是犯了賭戒。他參與投資的酒吧涉嫌非法開賭。據知,上周警方曾派人到現場調查。老公是非不斷,怪不得周慧敏被問及此事時也大為光火:“你去問他啦。”倪震的父親倪匡則表示,他從來不過問兒子的生意。倪震連日來一直躲藏,不見蹤影。
【蛛絲馬跡】低調擴充高調買車
2006年1月,倪震高調帶著周慧敏,出席他參與投資的位于香港灣仔王子酒店二樓的酒吧開張儀式。今年4月,酒吧在尖沙咀開分店,倪震也廣邀傳媒并叫了不少圈中好友撐場大肆宣傳。8月,酒吧擴充至四樓,倪震卻一改以往的高調作風,未招呼媒體前來宣傳。
不過向來招搖的倪震還是忍不住露出馬腳,近兩個月他突然變得闊氣,連買兩部價格分別為62萬港元和38萬港元的新車,并以13萬港元投了個生日號碼車牌,還在專欄中沾沾自喜地自爆投車牌經過。倪震好友也透露說:“他近來意氣風發,經常請老朋友吃飯,還說自己干坐著什么都不用做,每個月都有大把錢入賬。”
【現場暗訪】設有賭桌守衛嚴密
香港某周刊記者到該酒吧暗訪,酒吧守衛森嚴,不但周圍設有至少五部閉路電視,場內亦有多個看場保安駐守。四樓的酒吧開設有多張賭桌招呼熟客,職員顯得十分警覺。賭臺設在酒吧的角落位置,旁邊貼了“Hong Kong Member Only”(只招待香港客人)字樣。
晚上九點后,酒吧內出現一些中年顧客,他們很熟絡地走到賭臺,遞錢向職員換了籌碼開賭。據悉,如想參與賭局,客人需先填寫表格,上面要填寫姓名、電話及身份證號碼。之后每個賭客要先交150港元(逢周五六日、節日則多收100港元)買下三張飲品券(即入場費),才可到賭臺自選位置玩牌。
記者假扮賭客填寫完表格后,職員馬上打電話給新客,借此測試新客所留信息的真偽。就算新客去洗手間,職員也會尾隨前往。每當賭臺旁邊有人取出電話,三名職員便會貼近,以防有人用手機拍攝相片。當玩牌的客人離去時,他們亦迅速為客人手上的籌碼兌換現金。
由古天樂、劉青云主演的電影海報《撲克王》被貼在顯眼位置招徠顧客,電影的海報等贈品也被作為賭局贈品。記者致電《撲克王》的電影公司中國星時,其發言人馬上劃清界限稱:《撲克王》確實將許多電影贈品送給了客戶,但是客戶怎么使用,公司無法控制。
【律師說法】涉及金錢即是賭場
香港律師梁永鏗指出,酒吧經營涉及金錢賭博即屬違法,根據香港法例,非法營辦賭場最高刑罰為50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
梁律師指出:“酒吧用金錢換籌碼來賭牌,和賭場有什么分別呢?香港只有馬會有合法賭博牌照。依照條例可以在酒吧、會所和酒樓內玩麻將、牌九等活動,但莊家一定不可以抽傭,也不可以下場玩,而且只能是單純地玩牌,不可以涉及金錢。如果顧客用金錢換籌碼,贏輸之后都可以換錢,那和賭場就沒有分別了。”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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