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歌手臧天朔等涉嫌聚眾斗毆造成一死三傷的案件進行了一審審判,最終,法院判決臧天朔獲刑6年,同案的呂長春獲刑9年。11月28日,BTV《法治進行時》節目播出了臧天朔接受庭審的詳細畫面,并介紹了臧天朔與受害人孫寶和沖突的始末,而臧天朔的證詞與“馬仔”呂長春的證詞則發生了分歧。
從庭審畫面看,在15分鐘的庭審過程中,臧天朔表情始終很平靜。在《法治進行時》節目中,該案受害人家屬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不會上訴。而臧天朔的律師表示,此前已與受害者家屬達成和解,并在民事方面給予對方29萬元人民幣的人道主義補償。至于是否上訴,律師將與臧天朔商量后再決定。據悉,由于臧天朔此前已被拘留一年,按照一審判決,他將被關押至2014年。
《法治進行時》節目實錄(節選):
話外音:2009年11月27日上午9點,記者在開庭前見到了臧天朔的代理律師羅延京。
羅延京:到現在我去見過三次,總體而言他(臧天朔)還是比較平靜的,無論得到一個什么樣的結果,他都會平靜地接受,同時他也會依照法律賦予他的權利進行一些相應的工作。
欄目記者馬良:觀眾朋友,我現在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層為您做現場報道。在我身后,45歲的歌手臧天朔正在等待對他命運的裁決。
法官:被告人呂長春、臧天朔等人到庭。
呂長春:在2003年的6月20日,孫寶和給臧天朔打了一個電話,說欠款了,然后把這個情況跟臧天朔反映。反映之后臧天朔(跟我)說,你先回廊坊去,找點人回廊坊。
臧天朔:我沒有授意他去打架,我授意的也就是讓他好好跟他談,不行就報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話,就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了。
法官:你為什么不去?
臧天朔:因為此前參加了一個活動,喝了點酒,再因為北京到廊坊路途也比較遠,所以可能開不了車,再有確實有點疲勞。
法官:臧天朔是否明確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孫寶和打架?
呂長春:他大概是這么說的,說你找孫寶和去,說能談好就談好,談不好就打。
法官:被告人臧天朔與他人產生矛盾后,授意呂長春糾集多人聚眾斗毆,并在斗毆中致一人死亡,三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構成聚眾斗毆罪,且系首要分子,依法理應懲處,被告人臧天朔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自判決之日起執行。
話外音: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鑒于臧天朔積極賠償被害人親屬及被害人經濟損失并獲得諒解,法院對其量刑時給予考慮。
主持人:臧天朔被捕的時候,他的兒子只有兩個月大,如今一年的時間已經過去了,孩子應該已經會叫爸爸,但高墻阻隔,父親只能心懷愧疚地想念兒子,孩子也只能從媽媽的思念中感受父親的存在。一曲《朋友》讓人感嘆朋友的慷慨,而一紙判決,更讓我們意識到交友不慎,害人害己。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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