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晉遺孀徐大雯狀告宋祖德侵犯謝晉名譽權案不久前以宋祖德敗訴,向原告賠償近30萬元了結。宋祖德不服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激怒了與謝晉交情篤深的演員劉曉慶。昨日,劉曉慶在博客中以《把宋祖德劉信達送進監(jiān)獄》為題發(fā)表文章,稱已經(jīng)與律師商量,準備以誹謗罪起訴宋祖德及其兄弟劉信達。
劉曉慶已簽署刑事自訴狀
劉曉慶在博文中簡述了宋祖德、劉信達侵犯其名譽權的經(jīng)過。她表示之前沒有起訴,是“覺得有徐老師已經(jīng)足夠,目的只是在于澄清事實,最主要是還謝導一個清白”。但宋祖德、劉信達二人在官司敗訴之后,不服判決,已經(jīng)向更高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要媒體賠償他們損失費20萬,要徐大雯老師賠償“生命損費100萬”。這激怒了劉曉慶,“決定立即以誹謗罪起訴宋祖德、劉信達,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前晚,劉曉慶簽署了“刑事訴訟授權委托書”,正式委托富敏榮律師和劉憲權教授做其以誹謗罪起訴宋祖德、劉信達的刑事訴訟兼民事訴訟代理人,還簽署了自己的“刑事自訴狀”。
宋祖德早就準備好打官司
隨后記者致電宋祖德,問及是否知道劉曉慶要告他,他表示還不知道,還沒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果法院受理了此案,我歡迎,早就準備好打官司。”據(jù)記者了解,刑事誹謗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宋祖德如果輸了將面臨坐牢的后果,對此宋祖德表示,“坐牢有什么可怕,我沒有做錯什么,沒有名譽誹謗,不會有誹謗罪名成立。所謂誹謗,是要讓對方受到嚴重的后果,比如劉曉慶,我說她有私生子,如果她瘋了,那叫嚴重后果,她連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她就知道整天瞎炒作。我早已把生命置之度外,我是娛樂圈的魯迅,我會怕死嗎?”
堅持稱沒寫誹謗博客
宋祖德去年10月在博客中寫《謝晉和劉曉慶在海外有個重度腦癱的私生子謝虞慶》(現(xiàn)已刪除)這也是劉曉慶告他誹謗罪的原因,之前謝晉遺孀徐大雯起訴宋祖德時,他稱這些博文是黑客寫的,與自己無關。昨日記者再次問宋祖德是否寫過這篇博文?宋說:“這些東西不是我寫的,我希望法院查清楚,我的博客確實被人黑過。劉曉慶知道自己60歲了,有人遺忘她了,正好借這事來瞎炒。這篇博客肯定不是我寫的,如果法律查到是我寫的,我請法院判我30年。”
劉曉慶律師:改為刑事訴訟迫使宋祖德出庭
記者昨日采訪了劉曉慶的代理律師富敏榮律師,他表示之所以這次改為刑事訴訟,主要是之前的民事訴訟的勝訴并沒有給宋祖德以懲戒,“之前謝晉的案子我們是按照民意侵權案件上訴的,但這樣的案件不需要當事人到庭,我們在法庭上總共出示了四組證據(jù),包括宋祖德接受采訪的錄音,但因為宋祖德沒到庭,他的代理律師在庭上就說不知道是不是宋祖德的聲音,不知道他說沒說過。這次劉曉慶以涉嫌刑事誹謗提起訴訟,宋祖德必須得出庭。”
重慶知名律師:宋祖德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記者致電重慶知名律師趙凌飛,問及劉曉慶的勝算多大?趙說:“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情節(jié)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這一行為,但沒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誹謗罪成立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很多誹謗罪都以賠禮道歉結束,如果宋祖德的罪名成立,可能會判緩刑,坐牢可能性不大。”記者 張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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