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歌手臧天朔聚眾斗毆案終審判決已超過兩個月。不過,臧天朔截至前日仍未入獄,還被關押在某看守所里。
2008年11月6日,北京警方第一次對外界宣稱臧天朔被逮捕,至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2010年1月29日,二審在北京市高院宣判:臧天朔案維持原判,即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次判決為終審判決,如果臧天朔仍不服,只能繼續申訴,但不影響判決執行。
刑事案件法院終審判決生效后,一般情況下會很快發出“執行通知書”,隨后看守所會依據法院的“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將罪犯送交監獄執行所判決的刑期。臧天朔案有關部門的執行通知書早已發出,但看守所至今仍未將其送往監獄。
臧天朔被判有期徒刑6年,按規定應該送到北京市的外地罪犯遣送處,再由該處具體下分某所監獄。但消息人士透露,臧天朔可能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期,但原因不明。
據記者了解,某部直屬監獄曾有意接收臧天朔,以利用其文藝特長,強化監區文化建設。但至今臧天朔仍然被“留”在看守所,是看守所也看上了他的文藝特長,還是另有原因?業內外眾說紛紜。
專業人士推測,臧天朔判決時已羈押1年多,他被判的是有期徒刑6年,按法律規定,判決之前的羈押時間,會全部折抵將要執行的刑期。那么,他只需要在看守所服刑2年,便已“刑期過半”,到了刑法規定允許假釋的刑期。而他的案件雖屬“涉黑”,但他案發后積極主動賠償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主動撤訴,所以,如果他表現好,很有可能兩年后便會獲準假釋出獄。而這個預測的假釋出獄日期,只有在看守所才可能變成現實。 (北青)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