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今天在媒體上刊登《執行公告》,這表明謝晉遺孀徐大雯訴宋祖德兄弟名譽侵權案的執行已有實質性進展。宋祖德如果未在本月24日限期內到庭,可能被罰款或遭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徐大雯本人確認已拿到部分執行款10萬元。她表示,已讓人制作“依法公正審判,終還謝晉清白”的錦旗,日后將親自送往靜安區法院。
據律師富敏榮介紹,由于被告宋祖德兄弟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法律判決,今年2月底,徐大雯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此之前,靜安區法院根據徐大雯的申請,依法查封了被告劉信達名下在上海靜安區的房產。法院同時向宋祖德兄弟發出傳票,要求在3月17日到庭參加法院主持的執行談話。后來,法院又通知宋祖德、劉信達于4月30日、5月5日到庭,但宋祖德兄弟依舊沒有到庭,也沒有委托代理律師到庭。
針對被告宋祖德發傳票不來、打電話不接、人隱匿不見的情況,尤其是宋祖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還多次宣稱“絕不道歉、絕不賠錢,絕不改變”的所謂“三不原則”,靜安區法院加大執行力度,除了立即啟動委托評估和拍賣程序外,還增加查封了宋祖德在廣州的兩套房產,為了防止宋祖德兄弟為躲避執行而出境逃匿,依法作出了限制其離境的決定,同時從劉信達私人賬戶中扣劃了10萬元轉交徐大雯。
經承辦法官電話中多次苦口婆心做工作,并在不斷加大的強制執行的壓力之下,劉信達來到法院并寫來了親筆道歉聲明初稿,靜安區法院已聯系包括新浪網在內的10家相關媒體刊登判決公告等事宜。鑒于法院兩次專程派員去廣州,宋祖德均隱匿不見,后通過短信聯系上了宋祖德,但宋祖德把這件事全部推給了其弟劉信達。今天,靜安區人民法院在媒體刊登《執行公告》警告宋祖德,由于他未履行法律義務,法院限他在5月24日前到法院報到并提供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供法院審核,同時支付相關費用。如逾期不履行或不報到,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并對他予以罰款或拘留,甚至追究他的刑事責任。(記者 俞亮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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