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日凌晨5點,“快男”阿穆隆酒后駕駛藍色寶馬車在杭州城西撞倒騎電動車的李榮珍,而后逃逸。3周后,李榮珍不治身亡。6月23日,杭州西湖區法院刑事法庭上,“消失”3個多月的阿穆隆再次聚焦在閃光燈下,一身囚衣顯得格外扎眼。和大家印象中那位陽光帥氣的“快男”相比,當天的阿穆隆頭發凌亂,神情憔悴。昨日,阿穆隆在庭審上的對話曝光,首談肇事案,阿穆隆后悔不已。
當天上午9點剛過,阿穆隆被押上刑事被告席。一起被帶上法庭的還有他的朋友寶勒德牧仁,肇事寶馬車的車主。寶勒德牧仁被指控涉嫌窩藏罪。阿穆隆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說,他來杭州是為看望寶勒德牧仁,案發前兩人去了兩家酒吧喝酒,開的是寶勒德牧仁的車。
檢察官后來在訊問寶勒德牧仁時,他說他們在第一家酒吧點了一扎啤酒、第二家酒吧點了兩瓶洋酒。第二家酒吧的工作人員在證詞里提到,阿穆隆與寶勒德牧仁是當天留到最后的兩名客人,兩人都喝得差不多醉。在隨后的訊問中,阿穆隆說,從酒吧出來后,他比寶勒德牧仁清醒些,就按原來的約定由他開車回寶勒德牧仁位于余杭的住處。由于對杭州路況不熟悉,一路通過導航儀引路,坐在副駕上的寶勒德牧仁在車里給他指路。“我感覺好像壓到什么東西了。”而具體車子是怎么撞上去的,撞到了哪個部位,阿穆隆回答沒看清楚。“我本想返回現場看看。但寶勒德牧仁不同意,而且不愿意讓我獨自去現場,就把車開回了余杭。”在被問到事故后為什么不立即投案,阿穆隆回答,當時心存僥幸。他說,當時有轉告寶勒德牧仁:“如果發生事故,告訴我,我再回來自首。”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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