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消息稱,黃宏虎年小品《兩毛錢一腳》靈感來源馬未都散文,馬未都昨日表示,盡管春晚劇組已經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并彩排通過了這一語言類節目,但是自己并沒有同意春晚劇組改編自己的散文。“我原來的想法是,為了全國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錢讓他們改編。但有了一些不愉快的經歷后,我決定在合約中要求15萬元的作品許可使用費,這筆錢如劇組支付給我,我將悉數捐出。”
馬未都認為,刊載在2009年11月下半月刊的上海《故事會》,署名“陳志宏”的一篇“兩毛一腳”的文章是抄襲自己首發于2008年8月14日的新浪博客,2009年2月人民文學出版社結集出版《馬未都說·車上篇》第36頁,名為《量力而行》。但春晚劇組在跟自己溝通的過程中,其做法令他不能接受。幾個回合下來,對方帶著合約范本找上門來,“天下的合約都沒這么簽的,要命的地方都空著,讓我方簽字,那這合約有什么意義呢?我問她,空格內的‘作品許可使用費’金額是多少呢?她告訴我1000到2000元,每個人都一樣,節目播出后就給。”在隨后的交涉中,對方的口氣不太友好:“我告訴您吧,這節目上不上還不一定呢,簽不簽隨便”。“再次協商時,對方跟我說,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會這樣。”我告訴她: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應該尊重每一位作者,不管他是誰。”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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