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19天,6月23日,就是著名相聲演員侯耀文先生的三周年祭日。今天下午2時,侯瓚姐妹起訴侯躍華、牛成志、郭曉小夫婦返還侯耀文生前財產一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雖然此案已歷經了不少司法程序,但今天才算侄女和二大爺正式對簿公堂。央視網、中國法院網、法治中國全程對庭審過程進行視頻直播。
原告
侯瓚“認了”
法院查明多少就認多少
昨天下午,侯躍華一方的律師到法院交換證據,結果跑了一趟卻沒什么“收獲”。記者向侯瓚的代理人陳旭律師求證得知,開庭時原告方不會提交什么證據,只有玫瑰園別墅“慘狀”的圖片和視頻,證人證言也都撤回了。
侯瓚一方一直表示,侯耀文很多值錢的東西都沒了,并希望通過證人來對“滅失”的財物進行證實。此前,郭德綱、于謙及其經紀人王海都曾稱準備作證,說明看到的侯耀文玫瑰園的財物情況。但有報道稱,三位證人因在外地拍戲,無法趕回北京出庭,由于證人不出庭,證言不具法律效力,只好撤回。陳旭律師解釋說,無法出庭并非全部原因。“我們考慮了證人證言能不能被法律認定的問題。”
事實上,要證明侯耀文另有財產從技術上來講并不容易。首先要證明確有其他財物,還要證明財物確實屬于侯耀文所有以及財物去向、滅失的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陳旭律師說,對于侯耀文的遺產,侯瓚的原話是“認了”,法院查明是多少就認多少。
侯躍華的律師劉鋒告訴記者,法院清點的物品就是全部,侯先生已經放話出來,如果原告能舉證證明有其他財物在搬家過程中滅失了,他會如數賠償。
從目前的證據形勢來看,侯耀文的遺產應該不會再增加。原告方的訴狀顯示,兩姐妹索要的財物包括人民幣124萬余元、美金1萬余元;法院清點確認的遺產物品以及侯耀文先生葬禮上收取的禮金約30萬元和侯耀文的徒弟們為其購買墓地的贈款約30萬元。
被告
怕“對孩子不利”
侯躍華猶豫是否讓證人出庭
劉鋒律師表示,侯躍華先生是否出庭還沒準兒。“他要么來出庭,要么就去八寶山祭拜父母和胞弟侯耀文。”
劉鋒律師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找到一些證人,但是否讓證人出庭作證侯先生還在猶豫。劉鋒律師說,因為證人的證言跟侯瓚之前的一些言論不符。比如,侯瓚說124萬余元存款拿去還錢并未經過她的同意,是很長時間之后才得知的。“但證人的證言顯示,侯瓚在侯耀文去世當天就知道這個事情,甚至當天在玫瑰園的所有人都知道這些事。”劉鋒律師說,侯先生擔心證人證言對“孩子不利”,“在跟我談話過程中,他一直稱侯瓚為孩子。”
“侯先生不希望讓人看到他們一家人互相指責,讓這個官司成為侯家二代人與三代人之間的斗爭。”劉鋒律師說,代理意見和全部材料都已經給了侯先生,但都未最終定稿。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的大法庭正在布置,證人臺已經擺放好。記者獲悉,被告方已經準備請一位證人出庭作證,并提交了證詞。
庭審焦點
只在錢物
劉鋒律師表示,庭審的焦點一個是124萬余元存款,一個就是物品。
陳旭律師表示,被告方提出了一些存款支出的“憑證”,強調取錢的合理性,以沒有拿走存款做抗辯。至于物品也會說是為了安全才搬走。但《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這場“返還原物糾紛”無需審查被告提出的債務是否真實。即便還債行為是存在的,從法律層面而言,侯躍華、牛成志的行為也屬于無權處分,而無權處分未經本人追認的,本人不應承擔民事責任。侯瓚姐妹從來沒有追認過這些債務,其相關責任應由行為人、即被告自行承擔。被告占有并拒絕返還侯耀文的遺產,侵犯了侯瓚姐妹的合法權益。返還財產是被告的法定義務,被告應向侯瓚姐妹返還侯耀文的全部遺產。
曝光
侯耀文財物很壯觀
今天,由侯躍華等人搬走存放的侯耀文生前物品首次悉數曝光。
在侯躍華位于天通西苑的家中,8把椅子端坐客廳,靠背正中都刻著“侯”字。郭曉小曾表示,因為師父喜歡,他就把椅子搬來讓師父玩。此外,侯躍華家還保存著一組酒柜,一個雙開門冰箱,碩大的圓床折起來用布苫好。
在侯耀文徒弟的辦公室中存放的也是“大件”,包括沙發、畫案、櫥柜廚具以及一張深紅色木雕的雕龍大茶海。
存放侯耀文物品最多的一處房屋儼然成了藏品展覽廳。條案上擺放著十余個青銅鼎、壺等物品;兩個木雕、一方淺紅色玉璽、觀音造像有銅鶴相伴;四個一人多高的架子上擺放著大大小小的瓷器、花瓶、玉器、塑像、珊瑚、古船木雕等擺件。50余個玉石印章裝了一盒子;十幾方硯臺擺了滿滿一畫案。在侯耀文的十余只手表中,有一只百達翡麗男表,還有一塊伯爵以及兩款路易·威登。一串108顆水晶珠串據說是用一輛奔馳換來的。此外,衣服鞋帽都是裝箱保存,數量可觀。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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