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代理律師對“侯門官司”作出回應之后,昨天下午,侯瓚一方與媒體記者面對面作出說明。在開庭十幾天之后,“侯門官司”開始了庭外辯論。
原被告開始“庭外辯論”
本報昨天報道了侯瓚律師對于開庭時侯躍華一方拋出的“侯瓚拿東西”、“借錢不成積怨”、“騙取骨灰證”等說法作出的回應。在昨天下午的說明過程中,侯瓚及律師的介紹也圍繞在這些問題上。
陳旭律師說:“侯躍華一直以權利人的身份自居,讓侯瓚把拿了的東西交回來。別說侯瓚沒拿,即便拿了就該還給被告嗎?被告方用這樣的話試圖挑撥侯瓚姐妹關系,但目前姐妹倆關系很好,這個案子了結了,姐倆完全可以協商解決繼承事宜。”
在西城法院開庭之時,被告方證人出庭作證時曾提到侯瓚與其父親的感情并不好。這令侯瓚無法接受。“我很小時父母離異,沒有和父親生活在一起,但這不代表我們沒有感情。”侯瓚對記者說:“這種沒有根據的質疑,太過狠心、太過殘忍了!父女情深居然也可以被人拿來當做武器,這種做法不僅極大地傷害了我,也詆毀了一個父親對女兒的愛。”
了解到侯瓚的回應之后,侯躍華的律師劉鋒又進行了一番反駁。“侯瓚說從玫瑰園拿出的都是些衣物用品,但她一直在玫瑰園住了半個月,守靈時也沒換什么衣服,都在別墅里洗,有什么需要大包小包拿的?相聲界的規矩很多,侯耀文的徒弟們都是侯瓚的師兄弟,侯瓚借錢一事,侯躍華和大伙兒商量合乎規矩。”
侯耀文去世三年仍難安葬
本月23日,就是侯耀文去世三周年的日子,而他至今未能入土為安。按照侯瓚的說法,侯耀文恐難在這個日子下葬。“我對此事終日焦慮不安,其實這也是我要打這場官司最主要的緣由之一。”侯瓚說,因為不打官司,她無法了解都有誰為父親建造墓地而捐款以及捐款數額。如果她忽略這些,是對捐款人的不負責任。“安葬父親一定是我做女兒的責任和義務。現在家里有長輩,還有妹妹,父親葬在哪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其次二大爺修了家族墓地,但是我爺爺(侯寶林大師)奶奶目前葬在八寶山革命烈士公墓,遷出入家族墓是不可能的。所以這個墓地最后是什么形式也不能確定。”
劉鋒律師則告訴記者,墓地早已完工,就等著侯耀文安葬了。“侯寶林大師不能遷過來,所以侯躍華在墓地鑄了大師的銅像,希望弟弟和父母在一起。墓地就是為侯耀文修的,今后誰去不去那是幾十年以后的事情了。侯先生說過,侯瓚要是能把骨灰拿出來安葬,什么事都好說。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希望用簡單的方式解決
提到案件的結果,陳旭律師比較樂觀。“贏得訴訟應該沒有懸念。”陳律師說,對于用取出的存款償還了玫瑰園別墅貸款、物業費、水電費等,法院有可能在認定取錢非法性的同時,以支出結果還算正常合理為由認定不必歸還。“這個我們也能接受,但是對于被告方所舉出的侯耀文生前債務等我們肯定不同意。即便存在債務也應讓債權人另行起訴解決,此案中直接處置沒有法律依據。”
劉鋒律師仍然堅持在庭上的辯論觀點,表示侯瓚清楚還錢的事,沒有反對就視為同意。至于那些侯耀文的生前借款,雖然沒有欠條,但法律規定借款合同采取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這些錢沒法退。“不管怎樣,我們會尊重法院的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在采訪過程中,無論是侯瓚還是雙方的律師都提示記者不要引用情緒化的言語表達。侯瓚說:“我不希望這個官司搞成娛樂事件,案子拖得越久越傷感情,我希望用簡單的方式盡快解決。”記者孫瑩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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